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继涛 梁学东

11月1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一批湖北法院司法保护长江的案例和事例。“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诉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毕家畈塔位于赤壁市神山镇毕家畈村,是一座清代修建的通高十八米的五层石塔,对研究清代民间石塔的建筑工艺和宗教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该塔于2014年6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6月4日,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塔塔身生长有多株小型树木,植物根系膨胀造成石块开裂,同时塔基底座青石被不法人员撬松散落一旁,塔顶和两个卷曲上翘的塔角已风化脱落去向不明,整座塔身存在严重破损及安全隐患。

发布会现场(朱向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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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朱向东摄)

检察机关认为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称赤壁市文旅局)存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情形,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赤壁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赤壁市文旅局于2022年3月对毕家畈塔塔顶植被树枝进行了清理,并在塔基四周安装了围挡,设立了安全提示牌。

赤壁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赤壁市文旅局作为文物保护行政部门,应对毕家畈塔的安全负责监督管理,将该塔的日常保养维护和岁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保持整洁、安全、稳定的良好状态,通过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掌握排查安全隐患,妥善处理整治。结合检察院起诉和法院查明事实,赤壁市文旅局在发现塔身石头松动、石缝长有植被,存有安全隐患后,并未及时处理整治。在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其送达检察建议书后仅清理了塔基底座植被,鉴于该塔修缮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12月获批,据此判决责令赤壁市文旅局应继续履行职责,支持了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的全部诉求。

文物是文明的载体,是中华灿烂历史的记忆与传承,是全民族的财富。重要的文物资源是一个地域或某类文化的集中展现。文物保护部门针对历史悠久、急需修缮的文物要尽到日常监管职责,否则文物损毁难以挽救。

该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倒逼行政机关加速安排抢救文物、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判决生效后,赤壁市文旅局组织对塔基进行了加固等保护性维修,并进一步编制完善了毕家畈塔维修工作设计方案,争取了专项维修资金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与毕家畈村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组织应急、消防、宗教等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毕家畈塔安全及周边环境监管。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