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旧金山湾区一起可怕的月嫂虐婴事件疯传华人圈,一位旅游签证赴美探亲的女子,应聘成为月嫂后,竟对仅出生10天的婴儿进行各种残忍的虐待,包括将婴儿举高摔到床上、掐婴儿脖子、扇婴儿耳光……
上述视频请谨慎观看
根据当事人“湾区妈妈小D”讲述,这名月嫂姓刘,56岁(视频中错误标为68岁),辽宁人。今年5月小红书一位湾区的“妈妈”推荐,自称是她邻居的妈妈,其第一胎请了该月嫂,本来第二胎也预约了,但临时计划回国,所以“转让”月嫂。
于是,双方经过沟通定下了三个月的服务。9月24日开始的第一周,刘某要求在她手机也安装监控,便于观察宝宝,但由于其手机原因无法安装。之后刘某询问查询监控录像,但“小D”表示监控因为没交费所以没有回放功能。而实际上,另一个监控有回放功能,新监控交了费后也能查看原来记录。
10月2日,孩子爸爸在监控发现刘某在10分钟内对孩子有两次危险行为,包括掐住宝宝后脖甩到手臂上用力晃动动作非常粗暴,便委婉地提醒刘某动作轻柔一些,没想到刘某非常激动,哭诉自己多不容易。
然而,当晚,孩子爸爸查看监控发现更多的疑似“虐婴”片段,当晚将孩子要了过来,第二天,也就是10月3日将刘某辞退,并开车将她送回女儿女婿家里。
待回到家再慢慢查看监控视频,发现了更多令人发指的行为,包括摔婴儿、用力晃动婴儿、用杯子捂住婴儿嘴鼻、暴力塞奶嘴、掐脖子,甚至用奶瓶击打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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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到底
女儿假扮用户“转让”妈妈
辞退刘某后,“小D”展开调查,发现所谓的“推荐人”实际上是刘某的女儿,通过假装其他家庭的雇主,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虚假推荐。
图片来自一亩三分地论坛,版权归其所有
进一步追查发现,刘某持旅游签证在美国非法打工。事件曝光后,刘某迅速搭乘飞机返回中国,未对受害家庭任何联络作出回应。
“小D”随后联系了刘某的女儿和女婿,希望对方给个回应,但是对方拒不回应。
这起事件不仅对新生儿造成了潜在的身体伤害,也对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心理打击。“小D”在月子期间因大出血和此事引发的压力,导致身体持续出血和严重失眠,而孩子父亲也因心理压力不堪重负。为了确认婴儿是否受伤,家庭不得不带孩子进行一系列医学检查。尽管检查未发现重大身体损伤,但视频中记录的虐婴行为让家人深陷自责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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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母亲用女儿的小红书联系?
在事件曝光后,疑似刘某的女儿在小红书上回应了这件事,以下是她的回应全文——
我是刘女士的女儿,关于这个事情,我没有起到监督义务,也没有关心到她的个人健康和情绪。
关于她在美国做月嫂的事情,我们确实不知情,她整个9月都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她用了我的小红书和手机和你联系这件事儿我并不知情,如果不信,我们可以语音一下,您看看是不是我的声音。这个事情我实在是太委屈了,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我不知道我有什么理由在家里好好的情况下要推荐我妈出去打黑工。
关于事后的处理,我不理解您为何不在事发当时立刻报警,而是选择先让她回家,然后通过家庭地址,对我们进行追讨和网暴。我先生收到过您发的短信,之所以没有立刻回复,是:1,我母亲拒绝承认所有事情,2,child abuse是非常严重的犯罪,我们希望能交由公权力来解决。
事后警察问询的时候,我是第一次看到了视频内容,触目惊心。在确定宝宝安好的情况下,我其实第一反应是我妈是不是精神出问题了,和警察接触后的这一周也一直在处理这个事情,反复和爸妈电话,劝他们去医院看看。
逃避是有的,我本来不想直接和你接触,我想着就交给警察去调查,该抓抓,该判判,要我怎么样都行。请在座的各位设身处地的想想,这么一个突然的事情,你妈妈不承认,你看到了视频知道了事实,出了先搞定妈妈,还能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事情发生了,比起你收到的伤害,我这边损失不值一提,我非常理解您时隔2个月的愤怒,我知道您不差钱但是我现阶段确实搞不定我妈,诚心的希望您接一下电话,如果不想要要公权力解决,也可以看看您的诉求。
公愤
中美两地网友群起而攻之
事件曝光后,在中美两地引发了强烈的愤怒!
辽宁的网友查到了刘某今年3月份获得的《母婴护理资格证》,证明她早就有预谋到美国当月嫂。
美国的网友则“人肉”到刘某女儿和女婿的工作单位,并且打电话和发电子邮件到其女儿和女婿的工作单位举报其包庇。
有网友在群里投诉,也有网友发出投诉信模版,
美国的网友则“人肉”到刘某女儿和女婿的工作单位,并且打电话和发电子邮件到其女儿和女婿的工作单位举报其包庇。
还有的网友发起了“白宫请愿”,向移民局举报其女儿帮助母亲逃脱美国刑事惩罚,希望美国移民局调查此案,阻止其申请美国绿卡。
针对刘某的女儿的回应,有网友求证到其邻居称,女婿亲口说岳母去当月嫂了,但是一个星期后又否认了,说明他们全家都是知情的。还有网友说,送刘某去当月嫂的就是女婿,怎么可能不知情?
还有网友表示,母亲在美国离开家一个月,当女儿的说不知情。这话说出来谁信呢?
至于说妈妈用自己的小红书账号发帖,大家觉得可信吗?
律师说法
涉嫌虐待儿童重罪
据华裔刑事辩护律师刘龙珠表示,这种行为真的是令人发指,至少涉嫌违反加州刑法典第273a和第273(d),每一项都面临最高6年刑期。
其中加州刑法典第273a是家庭暴力指控,指一个人对儿童实施殴打行为或因故意或疏忽而导致儿童受到伤害,轻罪面临最高一年刑期,重罪则面临6年刑期。
加州刑法典第273(d)是虐待儿童重罪,任何人故意对儿童施加任何残忍或不人道的体罚或导致其遭受创伤的伤害,即犯有重罪,最高刑期6年。
两项罪名叠加面临最高12年刑期。同时,其女儿也应该受到调查,如果对犯罪细节知情,并帮助妈妈逃跑的话,那么其女儿也涉嫌儿童虐待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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