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海口市美兰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海南大学“8·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

据公示披露,2024年8月29日10时37分左右,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8号教学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此次事故的相关单位包括海口秀英豫中家电制冷维修部、海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系海南大学二级实体单位)。经查明,2024年8月26日,海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综合办主任武某明因办公场所需要调整拆装空调,找到了海南栖梦园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海南大学某改造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陈某。陈某通过现场和微信沟通与武某明商定好海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需要拆装空调服务的初步意向。陈某于8月26日带着朱某臣和李某玲(海口秀英豫中家电制冷维修部经营者及其配偶)来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原分测大楼和8号楼查看需要拆装空调的地方,并确认了拆装方案及安拆费用共计500元。8月28日上午,陈某和武某明沟通并确认8月29日上午开始空调拆装工作。

8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朱某臣和李某玲来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8号楼502室找到武某明,武某明领着朱某臣和李某玲前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原分测大楼一楼拆空调。中午12时左右,朱某臣和李某玲结束了上午的拆卸工作。下午13时50分左右,朱某臣和李某玲在未告知武某明的情况下,来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8号楼某房间开始安装空调。由于未佩戴高空作业安全带,在安装过程中,朱某臣不慎坠落。海南大学皮米电镜中心保安及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医务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确认朱某臣已无生命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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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朱某臣安全意识淡薄,在安装空调作业过程中未佩戴高空作业安全带,导致其坠落至地面死亡。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指出,朱某臣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海口秀英豫中家电制冷维修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朱某臣,鉴于经营者已在事故中死亡,同样免于追究责任。

此外,调查组建议海南大学和属地政府要吸取事件教训,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地见效。(文|中国基建报 孙广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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