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机构钻漏洞,指定翁柏宗延任并代理“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蓝白15日联手将“NCC组织法”修正案三读通过,要求上会期三读通过的“删除万年延任条款”,台行政机构须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当天就让翁柏宗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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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柏宗

台民意机构上会期三读通过修正“NCC组织法”,规定委员“得连任一次,已连任者不得再任”,并删除延任规定,也增订台行政机构负责人补足提名期限,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公告后,台行政机构却利用“NCC组织法”第16条“施行日期由台行政机构以命令定之”的漏洞,拖延新规上路,甚至宣布翁柏宗延任。

依照惯例,过去很少修正法案明定施行日期,但如今朝野信任尽失,15日台民意机构会议蓝白共提修正动议,在“NCC组织法”第16条明定新法自2024年12月1日施行。台民意机构会议表决后,蓝白修正动议以55票对48票通过,台民意机构负责人韩国瑜敲槌三读。

由于执政党目前提报的新任“NCC”委员名单中包含翁柏宗,黄国昌指出,新“法”上路后,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至少要重新提名“NCC主委”,不可能再提翁柏宗,“难道台行政机构要强迫民意机构审一个连消极要件都不具备的人?”或可提出一份全新的4人名单。

国民党民代赖士葆举例“NCC”近年双标滥罚中天新闻、取巧派代理“主委”等种种表现,把独立机关扭曲的运作成为民进党的附随组织,因此被称为“脏兮兮”,真的需要好好省察反思哪里错了。

国民党民代罗智强表示,如果不是因为“杠子头”民进党当局,台民意机构没那么无聊审这种“防小人条款”。罗痛批,“NCC”诉讼已21连败,对中天的上千万裁罚已有4成被撤销,“法院认证滥罚480万(新台币)”,从没见过一个行政机关打官司一直输,这样的“NCC”还想违法延任,“门都没有!”

台行政机构发言人李慧芝则回应称,台行政机构将就民意机构三读修正条文适用范围、对象以及程序,思考是否提出后续方案,维护民众权益。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