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有了最新消息,综合起来大致三点:

一、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二、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三、将孙维作为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现有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

四、没有撤销案件,“结办” 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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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于2024年11月8日对于朱令父母申请侦察监督的答复,可视为朱令案的最终结局。证据不足,嫌疑孙维没有被解除嫌疑,挂案,这就是不争的现实结果。疑罪从无,用证据说话,证据不足,谁也没有办法。

回首朱令案的前前后后是是非非,已是过往的一地鸡毛,无实际效用,与案无补,包括所有的争议、疑问与期盼。也不要就此而认为美国的法律有多好,长美国的威风灭自己的锐气,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也是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甚至是比我们适用更早。

不知诸公是否还记得,1981年,美国富二代欣克利刺杀总统里根,经医生诊断是精神错乱,被判无罪,收院治疗。我记得对欣克利的判决是终生监禁,不得假释,一辈子也出不来了。总算儿子的命是保住了,当时的报道称欣克利父母对于判决结果喜不自禁,走出法院门欣克利母亲高呼“感谢法官!”欣克利父亲立刻纠正道:“是法律的胜利嘛!”

但是,里根去世多年的时隔41年后,2022年欣克利居然被无条件释放了。为什么?我估计可能是欣克利的错乱的神经被捋顺好了,能正常思维,已无公害了。

"疑罪从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当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这一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权利,避免无辜者受到错误的定罪和惩罚。

在我看来,吴令案的最终结果最起码是戳破了两个谎言:

一个谎言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口号不知是宣传了多少年,宣传的目的是震慑坏人犯罪。但实际情况是法网虽然恢恢,宽阔广大稀疏不密,但该漏的时候也会有漏网之罪犯,不是绝对不漏。孙维不是漏出去了吗?其实破不了的案子有很多,漏出去的坏人也很多,如曾轰动全国的“呼兰大侠案”、“邵玉魁特务案”等,莫说法网疏与漏,连凶手的影子都没见到,已成为永不见天日的历史悬案,时隔太久,逍遥法外的凶手也早已寿终正寝多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也起不了任何震慑坏人犯罪的作用,如果能震慑的话,那么早就“天下无贼”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词出自于《老子》德经篇第七十三章,这个神奇的老头儿欺骗了我们两干多年。

另一个谎言是“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这类的例子真是太多了。朱令案没有冤枉好人,但却放走了坏人;邵玉魁特务案即冤枉了好人,又没抓到坏人;呼兰大侠案,既没有冤枉好人,也没抓到坏人;呼格案与聂树斌案,既冤枉了好人,又没放过坏人。

说到底,“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只是人们的一个良好的愿望与期待,以及司法给公众与社会一个安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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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疑罪从无”落在朱令案上是否合适,我不敢妄加评论。

其实,想开了也就释然了,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朱令案成为“挂案”既不是空前,也当然不会是绝后,只过是千案万案中之个案,没有朱令案,还会出现李令、王令、张令、马令案,今后谁无法保记不可避免,类似这种案件也是由多种因素酿成的。诚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都不是绝对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