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群众报警称

兴国县古龙岗镇

黄塘村“陈背坑”山场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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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警情后

当地派出所、消防及镇、村干部

迅速开展灭火工作

随手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

火灾扑灭后,兴国公安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勘验并走访调查,经过办案民警多日调查发现,古龙岗镇黄塘村村民彭某有重大嫌疑,立即传唤彭某到案调查。

经过办案民警的进一步调查走访,从外围寻找有力证据,最终彭某对其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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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彭某在其房屋旁边的菜地里浇水时,随手将烟头扔在地上,烟头引燃地面杂草,燃烧至菜地旁边的山上,因此引发“陈背坑”山场森林火灾。

目前,兴国公安依法对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彭某,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秋冬季节

森林火灾极易发生

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

禁火令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发此令:

一、禁火时间

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烤火、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烧电焊等动火作业;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点蜡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六)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发布禁火令,并向社会公布。

六、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森林火警举报电话:12119

此令。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学好森林防火知识

严格遵守禁火规定

防范森林火灾 守护美丽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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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红客户端

版面编辑:陈 慧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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