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霸王餐”不结帐,又借着酒劲非要在足疗店过夜,最后因饮酒后驾驶被交警处罚,这是什么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凌晨3点50分许,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辖区内派出所案件协查申请称有人疑似酒驾,接警后交管大队迅速响应,指派专职民警到场处理。经调查,涉案男子张某于11月11日晚与朋友在某烧烤店聚餐期间喝了几瓶啤酒,感觉困倦后就趴在餐桌上睡着了,后被服务员叫醒后,发现朋友们都走了而自己又不愿结账,就趁着服务员不注意冲出店外驾车逃单,随后烧烤店老板向派出所报案。执勤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张某后,张某称他已经离开本地,开车去了科左后旗且拒绝提供具体位置,并承诺白天一定转钱给店家。
在进一步调查中,又接到辖区内某足疗店报警,称有人在店里赖着不走非要过夜,当执勤民警赶到后发现正是刚刚通话的张某。原来张某逃单后便驾车到了某足疗店做足疗,在老板明确其店里不准许过夜后依旧不结帐赖着不走,无奈之下老板选择报警处理。经现场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2mg/100ml,已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驾驶人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
JIAOJINGTISHI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及他人的不负责任。酒后开车“驶”不得,侥幸心理要杜绝!
来源 │通辽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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