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购“律师服务” 费用由谁承担?(主题)

法院:“网络律师”非职业律师,费用原告自理(副题)

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润泽

福州晚报讯 网购律师服务”,原告能要求被告承担该费用吗?近日,仓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给出明确的答案。

经仓山法院查明,甲某因纠纷欲起诉乙某,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他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律师服务”。但这名“网络律师”并非职业律师,而是某法律咨询公司的员工。

在诉讼中,甲某要求乙某承担其为“网络律师”支付的费用,但法院未支持其请求。法院认为,甲某与法律咨询公司签订的合同并非律师代理合同,且该公司不具备从事律师代理业务的资质。因此,甲某支付的服务费不属于律师费,也不属于合理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官指出,合法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网络平台上所谓的“网络律师”多为法律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业务范围大多不包含诉讼业务。

法官还提醒,网络平台上提供律师服务的个人或店铺大多不具备诉讼业务资质,且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缺乏监管。消费者在选择法律服务时,应优先选择正规机构,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