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0月底,陈志坚、许明杰、杨韶杰三位研究中世纪的历史学者做客独秀书房,与大家分享了中世纪的人与生活,及其所折射的欧洲文明。
我们记录了一些备受关注的问题和对应解答,不妨跟随三位学者的阐述,重温中世纪的复杂和多样性。
中世纪是什么
杨韶杰:我们今天聊的是“中世纪的人与生活”,中世纪是 long long ago 的事情,是西方一个特定的历史时间段。陈寅恪先生曾经说过:“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宋朝是中国文化的高峰、巅峰,那么近代西方文明在合适孕育?根据学界最新的研究表明,近代西方文化的诸多特征(或“元规则”)产生于中世纪。但是中世纪本身是很有争议的一段时间。那我们先来聊聊什么是中世纪?中世纪这一概念是由谁、在何时“发明”、“构建”的,为什么要“发明”这一概念?
许明杰:我们大致把西方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和近代三个阶段,中世纪在古代和近代的中间,英文叫 the Middle Ages,或者 Medieval,前者是名词,后者是形容词。“中世纪”这个概念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知识分子的塑造,他们觉得自己生活在新的时代,要复兴希腊罗马文明,要重塑古典精神,要解放人性。 这些人往往把476年西罗马帝国的灭亡看作古代的结束和中世纪的开始,从这个时间到文艺复兴时代就是中世纪,延续近千年。他们认为这个时代是黑暗的,是所谓“历史的垃圾时间”。
杨韶杰:简单来说,文艺复兴是近代的事情,当物质积累和精神积累到一定阶段以后,人对自身及世界有了新的看法,要重新发现并追求新的自我,追求人文主义。这也是志坚老师研究的方向之一。
陈志坚:其实,在我看来人文主义追求的核心是对中世纪的一种背离,与此同时也是对自我选择的一种强调。比如说中世纪的时候强调的是信仰,人们会被告诉福音就是这样,世人皆有罪,要等着被拯救。但人文主义强调的是,自己决定接受什么样的知识,自己有什么样的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主选择。
另外,文艺复兴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在中世纪出现过很多次,比如有阿尔弗雷德大帝的文艺复兴,查理曼大帝的文艺复兴,还有十二世纪的文艺复兴。文艺复兴还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与此同时,我感觉文艺复兴的出现也是需要等待机会和条件的。
中世纪的笔、墨、纸
陈志坚:我喜欢带着学生做一些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比如说我们关注中世纪的抄工在什么地方抄写,他们使用什么笔、墨、纸,做出来的抄本形制是怎样的,整个过程又是怎么实现的,这些抄本做出来之后,阅读者是谁,赞助人又是谁? 制作抄本一般成本非常高,因此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修道院专门辟出一个庄园去养羊,由此才能产出大量书写所用的羊皮纸。当然也有一些抄本是由更为高档的小牛皮纸(vellum)制作出来的,此时则需要养牛,成本自然会高很多。那么,所有这些支撑抄本制作的财富从哪里来,一般是来自赞助人,赞助人或是国王,或是贵族,但基本上都来自社会上流阶层。抄本制作完成后,事情并未结束,因为每一部抄本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像今天,出版社利用现代技术,一本书可以印几万册,甚至几十万册,全是一模一样的。而且,中世纪图书的版权并非像今天一样非常明晰。比如,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会明确地标注该书是某年某月第几版。中世纪的版权意识非常模糊,但并非无迹可循:有时候,人们会根据抄本第二叶(secundo folio)正面的第一个词来区别抄本的版本。因为,即使是相同文本,因为抄工不同、尺寸不同、版面安排不同,也有可能形成不同的抄本版本;有时候,抄工本人可能会在抄写工作完毕后,在抄本的尾部扉页上标明其身份;有时候,抄本的拥有者,例如某间修道院,也会在抄本的扉页上注明该抄本为某某修道院所有。这一标注后来发展成了西方图书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也即藏书票(Ex libris)。
今天我带来了两个由我们的文书工坊制作的复刻品,其原材料都是羊皮纸。一个是中世纪手抄本的复刻品,严格使用中世纪的方式由我和我的学生一点一点手工做出来的。还有一个是中世纪卷宗的一个单张,它是由两张尺寸较大的羊皮纸缝合而成的,其内容是中世纪英格兰王室财政署的审计报告,一般规模相当的郡在审计完成后都会形成这样的一个单张,最后全英格兰几十个郡的审计文件会叠放起来,并在顶部统一装订,然后卷起来保存。因为卷起来之后的卷宗非常粗,从外观看有点像排水的管子,所以这个卷宗一般被称为管卷(pipe roll)。
许明杰:我想了解一下成本问题。
陈志坚:成本确实挺高的。刚才提到的管卷单张是由两张比较大型的长方形羊皮纸缝合而成的,两张羊皮纸尺寸相当,长约75厘米,宽约为60厘米。像这样的尺寸的羊皮纸一张大概需要花费几百元人民币,因为基本上要用一整只羊的羊皮才能量裁出这么大的面幅与宽幅。
制作抄本时,抄工的工作一般从笔、墨、纸开始。古典晚期的墨多是以碳为基础的墨,在来自埃及的纸草上书写相对匹配。因为埃及的纸草是一个比较粗糙的介质,碳基墨很容易进入到纸草粗糙的纤维缝隙,书写成品的墨迹比较稳固。及至中世纪,主要的书写介质变成了羊皮纸,与此同时书写工具也由苇管笔变成了羽毛笔。用羽毛笔在羊皮纸上书写,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前所未有的细节,但因为羊皮很光滑,碳基墨水很难抓住羊皮纸,过一段时间后墨迹极易碎裂成墨片,部分墨迹就此脱落,保存的时间不长。
针对这一问题,中世纪人发明了一种以酸为基础的墨水。这种墨水的基本原材料有二:其一是植物酸,其二是绿矾,也即硫酸亚铁,二者混合后可产生一种不溶于水的紫黑色铁盐化合物,这是中世纪墨水最为核心的物质。中世纪墨水的植物酸一般来自于橡树上的栎瘿果(oak gall)。虽然名为栎瘿果,但它并不是一种果子,而是由栎瘿蜂叮咬橡树后,橡树自身为了抵抗蜂毒而产生特异反应,从而鼓出的直径约为2厘米的树瘤。这些树瘤在秋天来临时就会形成栎瘿果。栎瘿果富含植物酸,其中单宁酸的含量可达90%,是制作铁盐墨水最为合适的原料。铁盐墨水不仅具有超强的稳定性,还具有一定的酸性残留,这些酸性物质可以帮助墨水腐蚀掉羊皮纸的表层,牢固地烧入(burn in)羊皮纸,由此用这种墨水在羊皮纸上书写的墨迹可以保存很久,最早的铁盐墨水作品迄今已有了上千年的历史。
中世纪的国王和贵族
许明杰:跟中国的历史传统类似,西方的历史研究也重视王侯将相。而具体到中世纪,有关这个群体的研究也是非常多的。下面我结合英国学者奥姆罗德所著的《爱德华三世》这本书谈一谈这个群体的基本情况。
首先一个问题,爱德华三世是谁?这个人在英国历史上还是很有名的,莎士比亚写过一部历史剧,就名为《爱德华三世》。但莎士比亚把这个国王写得很垃圾,说他好大喜功,奢侈好色。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爱德华三世》这本书就对他的形象有重新的塑造,纠正了传统的认知。接下来谈一下这本书的学术价值。作者奥姆罗德是英国的一个权威学者,他对中世纪英国政治史有深入的研究,也提供了不少新的见解。例如传统观点认为,贵族和国王之间的关系是矛盾的、斗争的,大宪章、议会就是双方斗争的结果。但是他告诉我们,历史并非如此。实际上,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合作为主。例如爱德华三世的统治很成功,就体现了这种合作关系。
下面举几个例子帮助大家理解。第一个是议会。爱德华三世统治英国长达50年,在这一时期议会得到很好的发展,其中一个突出的体现就是上议院和下议院的分野。议会的活动主要体现了王国精英群体内部的合作,而非矛盾。第二个方面是他对政治文化的塑造,其中很多元素一直留存到现在。例如温莎城堡是英国王室重要的宫殿之一,现在的王室就被称作温莎家族。这个城堡最初的大规模建设是爱德华三世完成的,他出生在温莎,也曾长期住在这里,对这个地方有很深的感情。另一个例子是著名的嘉德骑士团。这个组织是他创立的,创始人员共26个。其成员构成体现了对军事精英的吸纳,除了国王、王太子和其他王公贵族外,还包含少数军功显赫的骑士。再一个例子是圣乔治崇拜。据中世纪的传说,圣乔治是罗马帝国的一位将军,英勇无畏,曾经屠龙,但最终因为信仰基督教被迫害致死,后来成为基督徒眼中的圣徒。圣乔治信仰在中世纪欧洲非常流行,爱德华三世非常喜欢他,进而把他塑造成英国的主保圣人(patron saint)。现在英格兰国旗的核心图案就是圣乔治十字。这些元素体现了王国精英之间的合作关系,温莎城堡可用于王公贵族和骑士聚会,嘉德骑士团是给优秀分子的荣誉称号,而推崇圣乔治崇拜也是为了凝聚骑士阶层。我讲这些例子就是希望更为生动地呈现中世纪的风貌。
温莎城堡
杨韶杰:国王是一个具体的人,首先国王是一个大贵族。早期说法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国王要吃国王自己的,你不能随便吃别人的。所以国王也是一个人,他也要生活、也要建立事业,所以有时候会有很多局限。
中世纪是一个契约社会(虽然是不平等的),骑士向领主效忠,领主要保护骑士。骑士对领主确实有义务,比如我们一起打仗,但打仗一年不能超过40天。不像中国那样,一道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等。中世纪的国王没有这么大的权力,效忠是有限制的。中世纪的国王跟我们古代的皇帝是有本质的区别,他也要生活,他也要战斗,关键是他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吃自己的,其实做一个好国王很不容易。现在人对中世纪国王是暴政的这一观念是建立在近代革命者宣传基础上的,英国要进行近代革命,革命要塑造对象,把国王刻画成暴君,这样才能彰显其革命的正义性。
中世纪的教会
杨韶杰:修士在传教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问题,后来修道院改革,修士应该在修道院里面服侍上帝,所以他们重返修道院。但还是需要有人来传教,这时候教会就要鼓励贵族们、庄园的领主去修教堂。通常领主会问:“我为什么要修教堂呢?”,教会的回复则是:“你修一个教堂,然后你可以任命这个堂区谁来当神父,此外修教堂以后就有善功,会得到属灵的回报。”那么谁来当神父呢?谁来当神父很重要,因为教会要收什一税,什一税要交给堂区神父,神父也要管理教产,这也是一个有利可图的方面。 所以世俗的领主、庄园主和贵族他们很乐意建教堂,这既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另外还可以得到属灵的回报。如果祖辈曾经作恶,那么现在建一个教堂也算积德了,有助于进天堂。那么堂区教士哪来的?就是领主的次子或更小的孩子。在中世纪,长子可以继承财产,老二、老三则被安排去当修道院做院长、去堂区做神父。因此,堂区教士最早来源于普通人、世俗的人,他们从小跟着老教士,学习怎么念经文、怎么读拉丁文,再一级一级地晋升,到司祭等级就可以当堂区教士了(通常就到24岁了)。 这也是教会早期扩张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征,在教会实力不足的情况下,依靠世俗人员建教堂、任命教士来传教。但教会的力量始终在发展,主教在地方教会中的管理地位逐渐提升,并最终掌握了堂区教士的任命权,并对其实行严格的管理、监督。13世纪后,堂区教士成为一个特殊的、规范的职业群体。
时代在进步、人也一直在发展,人的智慧越来越多,那么对信仰也提出了要求。怎么在新时代,能更深入浅出的让老百姓接受传统的信仰,对教会而言这是一个挑战。 原本中世纪的教会和世俗社会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边界,但到近代早期后,世俗化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因此这个边界需要更清楚,所以两者就会发生很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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