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海发布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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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交通”,为了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市交通委通过工作调研,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进行修订。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起草说明如下:

(一)响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

随着国家人口政策的调整,特别是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守则》中对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两名儿童乘车的人数限制,已不能满足家庭出行的需求。

(二)适应乘客出行需求变化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的背景下,为适应区域经济往来和国际交流的需要,有必要对乘客携带物品重量限制进行调整,提升上海轨道交通服务水平。

(三)优化轨道交通乘车环境

为了提升乘客的乘车体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的乘车环境,有必要通过《守则》明确禁止吸烟范围应涵盖电子烟,对擅自散发物品和招揽售卖行为等影响他人正常乘车的行为予以限制,倡导文明乘车,不实施影响他人正常乘车的行为,共同保障乘车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守则》修订内容主要为以下方面:

一是在“可以免费乘坐本市轨道交通”范围中不再规定对磁浮线除外,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乘客凭有效证件,经轨道交通企业查验后,可以免费乘坐磁浮线。

二是响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取消乘客带领儿童免费乘车的人数限制。

三是适应出行需求变化,乘客所携带的物品重量限制由不超过23千克调整为不超过30千克。

四是从优化乘车环境的角度,增加了禁止吸电子烟、文明乘车等规范行为。

主要有如下内容:

1.凡进站、乘车的,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禁止擅自散发物品、招揽乘客售卖产品或服务、从事歌舞表演等引起聚集围观的活动;

2.乘客应当文明乘车,自觉保持车站、车厢卫生和良好的乘车环境,不得躺卧、踩踏座椅,不得实施影响他人正常乘车的其他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

还有什么措施,你觉得需要调整?

留言说说吧!

图文:上观新闻 上海交通

转录编辑/初审:汤婧娴

复审:姚怡莹

终审:徐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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