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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王敏 11月15日,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4年11月13日,渤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61 号),公司涉嫌历史上承做的某股权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认为,渤海证券在开展财务顾问核查工作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况,涉嫌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渤海证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56.60万元,并处以169.8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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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渤海证券的IPO之路始于2016年,至今已超七年。

2016年10月,渤海证券启动IPO上市辅导;2021年12月28日进行预披露;2022年5月20日收到证监会反馈意见;2022年6月6日完成了预披露更新。2023年3月1日,渤海证券IPO申请状态更新为“已受理”;今年10月30日,因需要更换申报会计师,渤海证券IPO处于中止状态。

招股书显示,渤海证券是一家立足天津,布局全国的综合性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渤海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国资委通过泰达国际、泰达股份、渤海国资等14家股东最终控制的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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