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8日讯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11月18日泰安市启动开展行驶证电子化推广应用。群众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

申领流程

个人车辆申领

机动车所有人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电子证件凭证”,进入“电子证件”子功能页面。用户名下有机动车的,可点击电子行驶证右侧的“申领”按钮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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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申领

单位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进入“待申领”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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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

交管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或授权使用人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处理交通违法、事故,申请市区通行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公安交管业务时,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出示电子行驶证或下载后网上提交电子行驶证办理。

车辆金融保险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或授权使用人在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承保或者理赔手续,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时,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可以采信电子行驶证办理。

个人应用

个人在租借车辆、二手车交易时,可通过“交管12123”APP出示电子行驶证,告知机动车状态,也可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他人电子行驶证二维码,获知和核验机动车状态信息。

其他涉车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授权使用人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涉车业务,对需要核验机动车信息时,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信电子行驶证办理。

重要提醒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应随车携带纸质行驶证。

闪电新闻记者 王卓睿 泰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