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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市饭店餐饮协会:
《长治市关于提升餐饮住宿为主的服务业保障能力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关于提升餐饮住宿为主的服务业保障能力实施意见
为全面改善我市餐饮住宿条件,提升餐饮住宿业经营服务水平,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促进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我市餐饮住宿业发展水平,到2027年,建成2个以上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特色美食街,新增年营业额2000万以上餐饮、住宿企业5家,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业年营业额达到30亿元。促进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经营水平,进一步规范住宿餐饮业经营行为,提升城市品位,助力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建设。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实施范围:全市辖区内所有餐饮住宿企业,重点是市主城区、各县区主城区以及各旅游景区餐饮住宿企业。实施对象:全市住宿企业及大、中型餐饮企业、农家乐、快餐店和各类小型餐饮摊点。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宾馆酒店保障能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和引导宾馆酒店服务业开展硬件达标和软件提升,努力提高现有宾馆酒店接待条件,积极建设高档宾馆酒店。鼓励创建星级酒店,对于2024年至2027年期间达到标准并被评为三星、四星和五星级且用户普遍反映好的宾馆酒店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县共同承担)。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参加黑珍珠、必吃榜、米其林等专业性认定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涉公会议、培训、接待等招标充分市场化运作,同等价位情况下不设置星级或其他类高级别酒店准入门槛。(市文旅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本地特色餐饮,提供优质餐饮住宿服务。大力挖掘长治美食特色亮点,提升农家乐菜品与服务水平。积极开发特色菜品,培育开发一批本地菜、乡村菜、养生菜,改良传统菜品,适应现代消费理念。结合太行山水文化,鼓励在景区周边开发高品质民宿,鼓励较大规模的民宿企业在我市各景区连锁经营,提供特色优质服务。适应旅游新模式,打造优质房车、自驾宿营地。鼓励餐饮住宿企业、养老机构、民族特色餐饮等企业向居民聚集区、学校集中区、保障薄弱区、景区靠拢,积极融入“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满足人们多样化服务需求。(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提升餐饮住宿服务人员素质。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训体系,利用本地以及外地服务业人才资源,培养服务业技能及管理人才,鼓励中介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为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深入开展“品长治美食·享上党味道”活动,支持市饭店餐饮协会或龙头企业每年举办长治名店、名吃、名厨、名菜、特色创新菜和金牌服务员等单项或综合评比大赛并给予奖励,择优选送参加省、国家举办的厨艺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夜经济+旅游”等多业态融合发展,丰富人民的夜生活。鼓励餐饮协会或龙头餐饮企业开展特色“美食节”“啤酒节”等促消费活动。引导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文旅消费集聚区,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鼓励超过深夜两点和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饮店提供优质服务。(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引进知名餐饮住宿企业,引导本土企业拓展市场。对投资新建的较大餐饮住宿酒店积极引导对接招商引资等相应的政策支持。引入知名美食餐饮,融合长治特色,打造地标性特色餐饮集聚区。对注册地在我市的本土企业在省内其他地市、外省连锁经营,企业名称含“长治”或“上党”,经营菜品或主食具有长治特色的企业,根据营业收益和经营场所面积给予2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县共同承担)。鼓励企业积极参加行业评级,不断提升我市餐饮住宿企业品质和形象。(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鼓励企业深度融合互联网,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鼓励餐饮、住宿企业在去哪儿网、携程网、美团等网上平台发布餐饮、住宿信息,并推出优惠活动。方便顾客订房、订餐、订票,为顾客提供便捷服务。本地餐饮住宿企业的特色可充分在平台展示,足不出户便可吸引更多的游客慕名而购,推动旅游业的发展。企业可建立自己的服务保障互联网平台,根据客户意愿建立服务圈,提升顾客消费体验,不断壮大巩固消费群体。(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适应多种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新兴消费业态。积极开发引进一批书吧、茶吧、酒吧、咖啡厅等休闲场所及特色小吃、特色商品、文创产品经营户,满足游客休闲、餐饮需求。顺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潮流,以引进现代休闲、购物、娱乐、餐饮品牌为主,重点满足年轻消费群体多元化和品质化消费需求,激发市民消费活力。培育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等领域消费新业态,支持跨境电商、家政服务业、零售行业创新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文明节约的餐饮消费新风尚,养成“文明用餐·厉行节约”的用餐习惯。要加大对文明用餐、勤俭节约、拒绝浪费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微博、微信、桌签提示、服务员提醒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文明消费新理念,在全行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鼓励餐饮企业主动配备公筷公勺、使用引导员引导合理点餐、合理消费及推动“光盘抽奖活动”等活动外,要持之以恒严格落实团餐服务单位合理搭配菜品要求,强化节俭自律意识。各餐饮住宿企业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拒绝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严禁餐饮企业设置低消费限制、诱导顾客超量点餐,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餐饮住宿业创新经营服务,突出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严厉打击欺生、宰客等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合法、守信原则,实行服务业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积极推行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对服务质量优、纳税贡献大、营销方式新、社会影响好、行业地位进步快的大力宣传推介。鼓励市饭店餐饮协会或龙头企业制定行业规范或饮食菜品标准,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在行业内推广。(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落实。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推进。市饭店餐饮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组织住宿餐饮企业强化服务意识,讲诚信,树形象,改善环境、提档升级。要不断完善行业标准,不断提升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二)强化检查督导,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应措施,不断提升住宿餐饮业质量。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县区对口部门按市、县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联动,营造利于餐饮住宿发展的营商环境。
(三)强化社会监督,引导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稳妥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宣扬文明服务,曝光反面典型,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四)强化安全意识,促进餐饮住宿行业健康快速发展。餐饮住宿行业人员集中,经营场所用水、用电、用气密集,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频繁,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高度关注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本实施意见执行期限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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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网 长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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