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南宁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广西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年来,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全区开展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门诊结算15.7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3.17亿元,平均报销比例58.59%,为生育困难人群有效减轻负担。

数据显示,广西全区有近270万个家庭受到不孕不育的困扰,其中约有27万—55万对夫妇对辅助生殖技术有潜在的需求。2019年—2022年,广西每年开展辅助生殖移植周期数分别为41269、36296、44853、41747个。

据介绍,2023年11月1日,广西积极响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共济功能作用,共同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不设起付标准,相关项目报销费用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纳入住院的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符合治疗条件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可享受2次医保报销,基本覆盖每位参保人员2个辅助生殖治疗周期费用,极大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广西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辅助生殖技术实现医保报销“零的突破”,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群众的获得感更加明显,社会反响良好。政策实施以来,广西已突破15万人次使用。未来,随着育龄人群不断变化与发展,群众对于辅助生殖技术有一定的长期需求,因此,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是一项可持续的生育支持政策,将持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生育率提高。

近年来,广西医保部门在促进生育支持方面持续发力,已实施新生儿“落地即参保”、生育津贴支付“即申即办”、生育保险事项“全程网办”、将分娩镇痛技术纳入医保报销等多项举措,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