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早上,吉林省白城市的白城滑冰馆突然发生了坍塌。
这座才建成没几年的体育馆,在早上七点多钟,还没开始营业的时候,顶部突然坍塌。幸运的是,由于体育馆尚未开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但这一事件仍然让人心有余悸,因为如果是在周末或者人流密集的时候发生,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据了解,白城滑冰馆是在2016年开始兴建,2019年末建成,2022年才刚刚完成工决算,总投资高达5200多万。
在当时的建设过程中,官方文件多次强调“质量第一,安全为重”的原则,似乎对这座体育馆的质量和安全寄予了极高的期望。
仅仅五年之后,这座被誉为“质量第一、安全为重”的体育馆竟然发生了坍塌事故。这么一个高标准设计的体育馆,竟然连临时建筑的使用年限都达不到,实在匪夷所思。
初步调查显示,滑冰馆屋顶坍塌的原因可能是屋顶钢结构变形,疑似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进一步了解后得知,白城滑冰馆是由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建设的。这家公司虽然名字听起来像国企,但实际上是一家地道的私企。
滑冰馆的中标价为3600万,但最终决算价竟然高达5200万,多花了整整2000万,却搞出了这样一个豆腐渣工程,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除了白城滑冰馆之外,长春建设集团还承建了长春儿童医院等公共建筑,并且与多家知名开发商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但就是这样一家看似实力雄厚的公司,在近几年却多次被行政处罚。
处罚的原因五花八门,包括工棚火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拖欠工资、虚开发票、施工排污等等。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公司还涉及1400多起司法诉讼案件,其中69%都是作为被告。
尽管如此,这家公司在上周还荣获了2024年“沈、哈、长”三市优质工程观摩奖。
WTF!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懂建筑行业,但看到这么个公司,承建如此重要的民生工程,还能各种获奖,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了。
说实话,白城滑冰馆的坍塌并非孤例,在东北地区,体育馆坍塌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相信大家还记得,2023年7月24日,齐齐哈尔34中体育馆楼顶坍塌,造成11人死亡,原因是屋顶堆积珍珠岩吸水后导致压力过大。
同年11月6日,黑龙佳木斯桦南体育馆也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原因是大雪积压导致屋顶承重过大。
这两起事故的原因都与天气因素有关,而白城滑冰馆的坍塌则是在晴朗无雨无雪的天气下发生的,那么,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
其实,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很多时候,安全条例写得再详细、培训口号喊得再响亮,但如果执行不到位、监督不严格,那么这些规定和口号就只会成为摆设。
有网友形象地描述了这种现象:“排查就是派查,我派你查,你派他查,他没处派了就让自查。”
这既是调侃也是现实,无数次的事故证明了很多安全生产的宣传和监督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海因里希法则”,当一件事情演变为安全事故时,背后往往已经发生了许多小事故和大量不安全因素的积累。如果能在这些不安全因素积累到爆发之前,进行更细致的排查和更严格的整改措施,那么很多危险都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这些工作只是流于形式、浮于表面,那么人的生命就如同悬在钢丝绳上一样危险了。
形式主义要人命,从来都不是危言耸听。
唐朝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中写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如果不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只是在每一次的灾难发生后,只是发出类似“举一反三”的话语,那么,灾难性悲剧还是会继续发生。
白城滑冰馆坍塌事件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上位者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和形式上,而要真正重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的执行和监督。
要真真正正地将个案带来的教训,转化为有效的风险防范行动,才能避免一次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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