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董鑫
11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
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会上,法新社记者提问,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对此表示批评。外交部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以及其他国家的反应有何评论?
林剑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基本原则,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的旗号从事违法活动,并企图逃脱法律制裁。个别西方国家一面无视其本国通过有关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国家安全的事实,一面对香港法院公正实施香港国安法无端指责,这种行径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亵渎和践踏。
林剑表示,中国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坚决反对个别西方国家借有关司法个案干涉中国内政、抹黑和破坏香港法治。
2022年8月18日,香港非法“初选”活动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开庭聆讯。
当时,包括乱港分子戴耀廷、黄之锋、胡志伟等29名被告认罪,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刑。他们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即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府履行职能。
2024年11月19日,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法官宣判,戴耀廷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10年。黄之锋判囚56个月。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赵家贤判囚7年。钟锦麟判囚6年1个月。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
谭文豪判囚50个月。李嘉达判囚51个月。谭得志判囚53个月。胡志伟判囚53个月。施德来判囚79个月。何桂蓝判囚84个月。刘頴匡判囚53个月。杨岳桥判囚61个月。陈志全判囚78个月。邹家成判囚93个月。林卓廷判囚81个月。范国威判囚50个月。吕智恒判囚51个月。梁国雄判囚81个月。林景楠判囚62个月。柯耀林判囚79个月。
据@大湾区之声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法庭的判决结果整体反映出案件的严重性,局方会仔细研究判词再作下一步行动,包括是否需要进行上诉等。
邓炳强强调,特区执法人员未来仍将无畏无惧地进行执法,惩治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并提升市民对国家安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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