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准予沈阳星合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D5LNX7X4)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沈阳星合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D5LNX7X4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21010420240009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伏亚男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柳林二街28-7号(1-9-2)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1月19日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情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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