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准予沈阳星合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D5LNX7X4)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沈阳星合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D5LNX7X4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21010420240009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伏亚男

六、所在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柳林二街28-7号(1-9-2)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1月19日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情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