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时分神,怼上前方车辆

7月22日15时03分许,仙游交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盖尾镇杉尾村发生交通事故,需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并调取该路段监控视频发现,蔡某驾驶闽K7***9小车沿356国道行驶至盖尾镇杉尾村桥头时,撞上前方小车。

经了解,蔡某表示自己当时因一时走神未留意前方车辆直到“砰”的一声,巨大的撞击力自己才反应过来。该起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

在此

莆田交警

曝光一批违法车辆

同时,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

做到专心驾驶、规范行车

开车使用手机曝光台

赣C6556U

闽B255AL

闽BMS392

闽B9E001

闽B9852K

闽BF1885

闽BRL531

闽BWU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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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BAW362

闽BD88318

闽DL391P

闽A05J9B

闽B9244G

闽B127BK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

分心驾驶无异于盲驾,短短几秒钟的疏忽与走神就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拒绝分心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交警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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