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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静安区司法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重要指示,以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积极推进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努力构建“集约高效、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合力推动”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一、完善组织架构,强化上下联通协同

针对当今社会劳动争议、医患关系、金融风险等新型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的现状,静安区在不断夯实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整合法治资源,深化完善整体布局,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成功打造全市首家综合性法治服务枢纽平台,形成以1个区级法治服务中心为“核心中枢”、14个街镇法治服务中心为矛盾化解“主阵地”、268个居村委和若干商务楼宇、园区法治服务工作站为矛盾排查“前哨站”的“1+14+268+X”工作网络全覆盖。通过遍布全区的工作触角,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及时感知居民、企业需求,强化调解效能,形成“分级分层管辖、工作上下联通、矛盾基层吸附”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区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深入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多元化解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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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造区级法治服务中心“指挥部”

区法治服务中心作为矛盾多元化解“指挥部”,充分发挥核心中枢作用,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流程管理,及时跟进了解各街镇法治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提供体制机制、工作模式、功能布局等方面指导意见,以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具体运作上,采用“常驻、轮驻、随驻”三结合模式,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部门常驻办公,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商事纠纷、知识产权、劳动关系、公证等法律咨询和相关业务办理服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业务部门实行轮驻,提供咨询接待支持,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区相关单位、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需要随叫随驻,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各部门高效协同运作,实现部门共驻、资源共享、矛盾共调,进一步增强静安区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二)建立街镇法治服务中心“主阵地”

街镇法治服务中心以“属地”为原则,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法治服务工作模式。如曹家渡街道打造了本市首个基层综治与法治融合体,按照综治“六联”机制,协调联动各部门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支撑。宝山路街道结合街面单位小、散、杂的特点,形成法治服务“1(街道法治服务中心)+5(园区法治服务工作站)+8(街区法治服务工作站)+18(居民区法治服务工作站)”的布局结构,实现法治服务网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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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疏通基层工作站“神经末梢”

深化“1+14+268+X”工作网络中“X”法治服务工作站建设,聚焦企业和员工发展核心诉求和共性问题,推动楼宇调解工作与各街镇区域特色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挥居村、楼宇、园区法治服务工作站力量,逐步形成以工作站为中心、辐射周边辖区的南、中、北法治服务聚集带,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法治服务,形成静安特色调解品牌项目。2019年全国首家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恒隆广场一期挂牌成立,随后上海国际集团大厦、东方海外大厦相继挂牌成立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了对南京西路辖区42幢商务楼宇的全覆盖。未来,静安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苏河湾中心、市北高新园区等具有代表性的楼宇、园区工作站建设,最大限度延伸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服务、社情民意收集的触角,打造“党建+治理+营商”三位一体商务楼宇、园区企业、白领综合性服务平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织密排查防线,筑牢平安静安基石

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实行区级定向排查、街镇定期排查、居村日常排查,重要节点每日排查,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集中排查的“大排查”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一)坚持居村日常排查

坚持“吸附”原则,变“坐等”调解为“主动”出击,通过社区民警接处警、网格员滚动巡查、110 非警务警情、居委干部微信群等工作机制,一周开展一次常态化排查,同时注重用好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网格员、楼栋长、“五老”人员、平安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在日常工作及与居民群众沟通联系的过程中,随时排摸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家庭、情感等隐性矛盾,将苗头隐患消解在萌芽,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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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街镇定期排查

按照“属地”原则,积极发动职能单位、场所单位定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加强辖区派出所、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基层单位的协作联动、信息共享,打破工作壁垒,实现辖区内情况全量掌握、全面分析和全程跟踪。同时推动数字赋能基层治理,更好的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矛盾纠纷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及时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整体情况。如曹家渡街道通过打造“基层矛盾纠纷数智治理驾驶舱”,对高频触发、重复发生的事件形成辖区矛盾画像,为矛盾的精准研判和预测预警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实现了精确预测、精准预警、精密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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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区级定向排查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每月收集各街镇月度矛盾纠纷排查总体情况、调解成功总量及案件总数,以可视化的数据汇总、研判、跟踪督办以及对重点案件的风险预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分析研判报告》,第一时间掌握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预警信息,发布特定纠纷类型或针对特定纠纷领域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任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纠纷调处质效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背景下,静安区通过抓牢抓实队伍建设这一关键,不断丰富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持续提升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人民调解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得以解决。

(一)优化行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加强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新业态等14个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区级层面建立由调解技巧高、经验丰富、具有相关行业、专业领域以及法学、心理学等知识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共同组成的解纷专家库,参与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并为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培训。同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今年下半年,静安区设立了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专业化解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组织,将矛盾吸附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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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实街镇、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充分发挥静安区14个街镇、264个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多元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基础性作用,整合各街镇辖区内优质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一居双顾问”(居村法律顾问、心理顾问)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专业作用。居村、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2024年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协议书》,明确要求居村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并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其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治保障,引导调解双方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化解。心理顾问按照社区实际需求,通过心理讲座、心理舒缓游戏、一对一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辅导活动,畅通群众的心理疏导和矛盾调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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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商事调解组织建设

静安区作为上海市融资租赁纠纷诉前调解、普惠金融试点区之一,不断健全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及其商事调解活动的监督管理,指派专人与商事调解组织对接,定期进行调研、指导。会同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开展商事调解推介活动,有序推进商事调解“和”计划,提高商事调解知晓率,通过制定公开的诉调对接收费标准、探索创新司法确认等制度,提升“调解优先”的企业认同度,引导经营主体选择商事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积极推动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确保专业性问题得到专业化调解,减少法院诉累,加快营商环境的法治化进程。静安区春风调解中心、善法调解中心等两家民非调解组织作为第一批纳入试点的商事调解组织,成为承接区法院融资租赁纠纷、普惠金融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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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协调联动,构建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共同体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增强的实际,必须统筹各类调解资源。为此,静安区在充分发挥各类调解手段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增强整体合力,以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为先,充分发挥“三级法治服务平台”作为法治中心枢纽的作用,整合“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智慧调解平台”“三所联动”“行政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等资源平台,形成资源有机融合、沟通衔接高效、联动联调畅通的矛盾纠纷“全局化、一体化、多元化”调处平台。

(一)打造“三所联动”新型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区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突破传统的公安司法联动模式,引入第三方律师力量参与,探索打造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新型工作机制,在全区14个街镇法治服务中心、16个派出所分别设立“三所联动”矛盾纠纷调处室,实现“三所联动双挂牌”。268名社区民警、32名人民调解员和15家律所的32名律师进行有机整合,由派出所担任“排头兵”,依托综合信息研判平台,通过对“110”警情、窗口接报、12345热线、信访件、网络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将其引入“三所联动”机制,再分别由司法所和律所担任“主力军”和“参谋”,强强联合中融入“法、理、情”,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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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积极在“三所联动”的基础上探索引入市监、法院、检察院等多方力量参与,形成“三所联动+”工作模式。如北站街道将街道市场监管所纳入“三所联动+”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约,成立“伟炜道来”多元化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消保共治联盟。彭浦新村街道依托三所联动基础模型,构建与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市场所等多方联动机制,案件来源渠道延伸至居民区及楼道,进一步提升案件类型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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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六调对接”工作机制

聚焦“一排三查”,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综合协调、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拓展多元调处的工作网络,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复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多种对接方式,形成部门联动、无缝衔接、网络共建、矛盾共调的工作闭环,及时减少矛盾纠纷增量,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三)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

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试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引入专业力量,成立由市区两级“两代表一委员”、各主要执法部门、街镇法律顾问以及专业律师代表、人民调解员代表组成的行政争议调解员队伍,以多方合力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今年7月,静安区司法局与静安区法院、静安区检察院及闵行区法院共同新设立静安区行政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签订《静安区行政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府院、府检联动,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调动多元法治力量参与行政争议调处工作,让生活在静安、营商在静安的居民、企业和单位更加便捷地获得高品质的法治服务,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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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静安区司法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商事调解,积极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落实,为打造“国际静安 卓越城区”中国式现代化城区样本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 源|静安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林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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