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19日上午,市委提级巡察二组巡察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前,市委提级巡察二组组长金恩煌主持召开与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标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了工作安排。会上,市委提级巡察二组组长金恩煌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提级巡察二组副组长黄敬椿及有关同志,台江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及部分担任过班子成员的退休同志出席会议。
金恩煌组长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贯通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根据市委部署要求,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区检察院党组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规定标准保障巡察工作;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对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巡察组将紧密依靠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
陈永标检察长表示
院党组将坚决拥护和服从市委决定,坚决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一要提高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部署。充分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严明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班子领导、中层以上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围绕巡察组需要重点了解的情况,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自觉诚恳地接受监督,不避实就虚、不文过饰非。进一步畅通巡察组与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在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的同时,尽最大可能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最优质的保障服务。
三要压实责任,坚决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研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要把巡察整改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强化成果转化,提升履职效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核心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台江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提级巡察二组将在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91-83330294;在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外右侧设立1个巡察意见箱;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386号;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福建巡视巡察‘码上巡’”小程序反映问题。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7日。
市委提级巡察二组主要受理反映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发送 | 台江区委政法委、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兰宁、赵庆子
审核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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