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机关是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方面担负重大责任。青海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青海稳藏固疆战略定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把推动平安青海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平安,用讲政治的标准衡量平安,以讲政治的责任抓实平安。全省法院能够牢牢把握平安青海建设的“总”和“纲”,各项工作在“一年进步最快”的基础上朝着“两年成效显现”阶段目标扎实推进,立足工作实际从“三个层面”作部署、以“四条主线”抓落实、用“三个建设”强保障,切实扛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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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赴门源调研联点县(村)乡村振兴工作。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一、压实政治责任,从“三个层面”打牢平安基础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思想认识站位高、行动方向准。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论述,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将省委关于平安青海建设工作要求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稳疆固藏战略要地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具体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改革、重大案件。党组多次专题听取省法院“十个一”工作开展情况,以“平安工作人人有责”的高度督促全省法院干警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更加强调突出“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围绕工作重点、工作任务,从全局上把握,从整体上考量,从效果上判断,切实把实干和担当体现在平安青海建设的实践中,共同凝聚做好平安青海建设的合力。从“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切实推动诉源治理、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等四个方面,就贯彻落实好省委陈刚书记在省委平安青海建设领导小组暨省委涉藏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并抓好贯彻落实。

完善考核指标,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准、落脚实。按照《平安青海建设考核办法》,对涉及法院牵头的万人成讼率、解决执行难、司法建议等4 项考核指标,根据各市州区域差异等情况,细化具体评分标准。突出法院考评指标“指挥棒”作用,加大对下指导督查力度,紧盯压减万人起诉率、解决执行难、高质量提出司法建议等重点牵头指标,充分认清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紧扣重点任务清单,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抓好重点工作推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好平安青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每季度评分工作,圆满完成对各市州的综合评价评分。加强对平安青海建设督查督导,以上率下推动各项考核指标在中基层法院精准落实。重新修订《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将平安青海建设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内容,增强各部门对平安青海建设主动抓、主动管意识。结合青海法院实际情况,对照最高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重点就制约审判执行质量、效率、效果、群众满意度方面,重新制定了“三升七降”的新“十率”指标,创造性提出“高原系数”特色评价体系,从不同维度对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情况进行评价。

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情况清、底数明。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2023年以来,张泽军院长先后赴西宁、海东、海北、海南、海西、玉树等市州5 个中院、12个基层法院、8 个人民法庭,开展25 次调研。向省政府提出的《关于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司法建议》已转化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推动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连续16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2023年以来,依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4209件,审结破产案件13件,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省法院先后认真指导审理省投资集团公司、盐湖股份公司、华鑫公司玛尔挡水电站、“西钢”等破产重整案件,圆满完成重整工作,引入资金100多亿元,相关企业清偿债务1000多亿元,约2万名职工重回就业岗位,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得以化解,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认真落实最高法院1-5号司法建议,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帮助其弥补管理漏洞。在今年上半年新收一审民事案件中,与最高法院司法建议内容相关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同比下降52.2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比下降18.66%,信用卡纠纷同比下降50.95%,推动金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促推金融领域矛盾纠纷诉源治理。

图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现场。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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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现场。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二、发挥审判优势,把“四条主线”贯穿平安防线

犯罪惩治、权益保护同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青海刑事案件的总量虽不大,但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守护大美青海的生态环境等方面战略意义重大。2023年以来,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17件,判处罪犯949人;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306 件,判处罪犯387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432件,判处罪犯912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高空抛物等案件6728件,判处罪犯6836人。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主动融入大局参与重点区域维稳防控,梳理分析2018—2022 年全省法院审结的煽动分裂国家案件、草山纠纷类案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建议。全面梳理近年来涉公共安全、涉恐等案件被告人服刑情况,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对刑期将满人员做好管控。2023年以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9件,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112人。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蒋涛”案、谈林军案等重点案件,“全省首例跨境‘裸聊’电信网络敲诈勒索案”等大案要案,极大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结门源“3·20”案、西宁“袁氏兄弟”案、“日月山埋尸”案,极大震慑黑恶势力。坚持“打财断血”,全省法院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1.8亿余元。切实加大对行业领域内黑恶线索排查、乱点乱象整治工作力度,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问题,积极主动制发司法建议320份,已整改并收到反馈310份。

信访源头、诉讼源头共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有效应对社会治理当中风险挑战的冲击,针对全省法院诉源治理现状及问题,省法院院级领导分别领题开展专题调研,省法院党组部署各级法院院长开展大调研,摸清底数,靶向施策。配合协同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分别召开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会、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并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协同推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与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等15家省级单位建立和深化完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与省司法厅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就诉调对接、行政复议等9个方面27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召开2024年青海省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推进会,为11家首批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室的银行保险机构授牌,促推金融领域矛盾纠纷诉源治理。邀请15家“总对总”合作单位召开联席视频会议,共商推动“总对总”多元解纷工作高质量发展,大量矛盾纠纷诉前得到及时高效解决。商省司法厅在集中管辖西宁地区一审行政案件的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设立首个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现司法为民、复议为民宗旨,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落实院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机制,包案释法说理,促进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改变以往各级法院接听12368群众来电不规范、不统一问题,统一由省法院立案庭接听、分流、督办、答复,程序性答复率达100%。省法院张泽军院长亲自包案化解了一起长达10年的信访积案;3次赴一线指导“小桥商贸城”案,264 件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得以成功处置。省法院约谈有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推动府院联动从源头化解系列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赴海东现场接待信访群众,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事项。落实“有信必复”要求,全省法院对网上登记来信来访全部进行回复,回复率100%。

联动机制、案件质效双提档,执行工作打破壁垒。科学谋划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积极争取省委政法委支持,召开全省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与21家成员单位在推进一体联动执行方面达成诸多共识并签署《青海省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创新“六个一批”具体工作举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就解决部分党政机关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问题与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涉党政机关案件偿债资金解决办法落地,有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实现,有效维护法治政府良好形象,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交叉执行工作的通知》,对近千件案件开展交叉执行,依法兑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26617件,执行到位257.18亿元,形成案件交叉、人员交叉、资源共享、地域互助青海经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和执行信访办结率,连续多年保持100%。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0856件,执行到位9.9亿余元。开展“清积案、提质效”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执结一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把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做深做实司法为民。省法院党组提出牢固树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的观念,把群众的诉求当作自己的诉求来满足,把群众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来对待,把群众的利益当作自己的利益来维护,以人民群众是否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办好办精案件的最终检验标准,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纠纷等案件4978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稳定、邻里和睦;依法审理劳动争议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农民工追讨“血汗钱”;依法审理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基于我省地广人稀、牧民流动性强的特点,传承发扬“马背法庭”的经验做法,“抬起衙门就群众”开展巡回审判,努力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发布各类典型案例,以典型司法裁判规范社会行为、传递价值导向。开展的我省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调研,为省委政法委牵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青海省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提供了有益参考。为全省314 所中小学派出法院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用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关于婚姻陋习的调研,发现部分地区存在未达婚龄同居、义务教育工作力度有待增强等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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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海东市互助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现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三、打造过硬队伍,用“三个建设”强化平安保障

队伍建设出实招。2023 年,省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省委主题教育办评估工作中获得“A 级”评价。2024 年,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牢牢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总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省法院干警精神得到了洗礼,思想得到了升华,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进一步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完成第五、六批次法官遴选,共遴选员额法官413 名,首次实行在同一市州内基层法院跨域遴选,首次在各市州建立递补库,完成首次法官逐级遴选,及时补充建强平安青海建设法官队伍。全省法院干警平均年龄由42 岁下降至38 岁,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2 岁。建立全省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去、从基层来的良性循环机制,省法院、中基层法院的优秀年轻干部实现双向交流挂职。用战略眼光培养年轻干部,专门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为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提出注重“四个积累”要求。即加强学习,善于积累各种知识;加强历练,善于积累各种经验;加强交流,善于积累各种资源;加强修身,善于积累各种品德。

能力建设开新局。围绕“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质效双优”活动。与省司法厅举办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同堂培训,共同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促进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连续16年在春节后举办全省法院“集中教育培训周”活动,连续15年举办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班,每年组织省法院讲师团赴6个藏族自治州中基层法院开展巡回培训,“青海法院高质量发展”名家讲坛、青海高院“院庭长讲堂”、中基层法院院长研修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已成为青海法院培训的靓丽名片,全省法院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帮助指导下,历时近12年编撰发行《汉藏双语法律词典》,满足了我国汉藏双语法律教学、研究和司法诉讼的需要,同时有助于消除执法司法环节语言交流障碍。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有57个集体、41名个人荣获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为7个集体、32名个人记功奖励。

作风建设有力度。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作风建设,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活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让“律己要严”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省委基层党建“六个一”工作要求,召开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考核会议,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制定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工作规划和年度政治督察司法巡查方案,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督察巡查内容,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牢固树立“如实记录报告是政治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的理念,坚决落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工作要求,提高填报质量,切实防止选择性填报、凑数填报。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落实不力的中院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工作约谈,对省院机关长期“零”报告的部门发工作提醒,切实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全面排查干警及其家庭成员从业情况,督促干警在“三个规定”填报系统如实填报近亲属从事法律职业情况,以点带面促进司法作风持续好转,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推动平安青海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更加以“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的情怀担当,为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图为金融纠纷调解室揭牌。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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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金融纠纷调解室揭牌。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来源:青海政法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