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整理
重要提醒
镇雄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距集中缴费期截止仅剩100天
错过集中缴费参保期
需要等待3个月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请各位群众参照以下内容
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不要错过缴费时间
镇雄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
0870-3129925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您可在每月1-25日进行缴费,26日到月底税务缴费系统关闭、不能缴费。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人员: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670元/人/年。
(二)特殊人群具体分类资助参保详见下表。具有多重身份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三、待遇等待期及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缴费标准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和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的特殊群体外,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大病保险筹资管理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再缴费。
五、重点提醒
(一)特困、孤儿、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人员无需缴费,由财政部门全额资助。
(二)新生儿出生当年(出生12个月内)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全年可缴纳本年度医保,且只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出生90日内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超90天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月至12月31日。
(三)职工转居民、退伍军人、服刑期满等特殊人员,在职工停保、退伍、服刑期满后3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或县医保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参保缴费,缴费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缴 费 方 式
一、缴费窗口
识别下方二维码打开【镇雄微生活】
在对话框输入【医保】
即可获取缴费入口
或点击左下角“医保缴费”
再点击“医保缴费”也可进入缴费窗口
二、缴费流程
一、自主缴费:
操作流程:点击链接进入窗口→进入登录页面(没有注册过账号的先行注册,有账号的可直接登录)→选择“社保缴费”→选择“自主缴费”→勾选缴费人类型后点击下一步→勾选缴费险种后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款”→进入支付页面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即可。图解如下:
01
点击可进入登陆页面
如果没有注册过账号
先点击下方的注册账号
有账号的可以直接登录
02
按照要求输入注册信息
(注意密码要求)
然后点击注册
03
出现注册成功对话框即可登录
04
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05
选择“社保缴费”
06
点击“自主缴费”
07
勾选缴费人类型
点击下一步
08
勾选缴费险种
点击下一步
09
核对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款
10
进入支付页面
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
二、代他人缴费:
操作流程:点击链接进入窗口→进入登录页面(没有注册过账号的先行注册,有账号的可直接登录)→选择“社保缴费”→选择“代他人缴费”→输入被代缴人的身份信息→勾选缴费人类型后点击下一步→勾选缴费险种后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款”→进入支付页面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即可。图解如下:
前五个步骤与“自主缴费”相同
06
登录后点击
“代他人缴费”
07
输入被代缴人的身份信息
点击下一步
后续操作与“自主缴费”相同
六、缴费凭证获取方式
缴费完成后退回“社保缴费功能列表”页面→点击“缴费电子回单开具”→进入页面选择缴款起止日期并点击查询→点击“开具”→点击“确认开具”→长按图片保存。图解如下:
01
缴费完成后退回
“社保缴费功能列表”页面
点击“缴费电子回单开具”
02
进入页面选择缴款起止日期
并点击查询
03
点击“开具”
04
点击“确认开具”
05
长按图片保存凭证
七、常见问题答疑
一、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后,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点击查询提示“未查询到参保信息”
解决办法: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及姓名是否输入准确,若输入信息准确无误。
请进一步与所在社区或乡镇(街道)医保办核实参保信息或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二、特殊资助参保人员,缴费金额与特殊身份金额不符的,如何处理?
请进一步与所在社区或乡镇(街道)医保办核实后再进行缴费。
三、如何查询已缴费记录?
通过“镇雄微生活”公众号缴费的,缴费完成或退回“社保缴费功能列表”页面,找到“缴费记录查询”点击进入,选择缴费起止日期,点击查询即可。建议缴费后再查一次缴费记录,确保缴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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