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发展,近年来“网恋文化”悄然盛行,但虚拟世界里遇到的爱情则面临对象身份信息真假难辨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网恋奔现师”便出现了。
所谓“网恋奔现师”,就是在指定地域专门替网友提前考察网恋对象身高、长相、年龄等信息的“新职业”,他们会伪装成快递员、外卖小哥等角色接近“目标人物”,悄悄拍摄对方的照片、视频等交给客户。
“网恋奔现师”真的能“解忧”吗?11月15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尽管这种“新职业”有市场需求,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容忽视。
“网恋奔现师”悄然兴起 帮你核实ta“是真是假”
“去年我曾遇到过一个奇葩订单,订单备注希望我送餐上门时顺便看看出来拿餐的人长啥样。”家住成都的外卖小哥小林至今记忆犹新,当时他虽不知道原由,但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还是按要求照做了。听完他对取餐者的描述后,客户还在平台打赏了红包表示感谢。
随着这种奇怪的订单逐渐增多,小林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送餐订单只是“幌子”,他们真正的目的只是想借外卖员的眼睛确定素未谋面的网恋对象身份。
“我身边有很多外卖员有过同样经历,为了获得顾客好评,他们一般都不会拒绝这种举手之劳。”小林说。
由某社交平台和上海大学社会学青年研究团队联合发布的《2024年青年婚恋观念及趋势调查报告》显示,由于社交网络的繁荣,基于兴趣的“轻相亲”模式在00后群体中渐趋流行;社交网络也成为00后年轻人表达自我、抒发多元的婚恋态度与行为、寻找共鸣的平台。
与此同时,以“你恋爱、我奔现,为你的爱情保驾护航”为卖点的新职业“网恋奔现师”在各大社交和二手平台兴起,接“代奔现”相关业务的用户IP遍布全国,收费普遍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
对话“网恋奔现师”:冒充快递员携带微型相机拍摄
“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赚点零花钱,并且我觉得‘代奔’业务现在很有市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恋奔现师”说,他是某医药公司的员工,利用空闲时间接单,业务范围只限于同城,收费是每单200元(不包含路费)。在接到订单后,他一般会伪装成快递员,在行云流水地完成“用力敲门、与客户核对、发现送错、真诚道歉、尴尬离去”一系列动作后,“目标人物”的视频和照片已被自己随身携带的微型相机尽数记录。
该“网恋奔现师”认为,年轻人普遍对网恋对象的颜值、身材等有一定要求,因为美颜等因素,网友隔着屏幕很难确认对方的真实情况,让“网恋奔现师”悄悄打探一下再决定要不要继续谈感情,还是比较保险的方式。
记者还联系到了另一位在上海提供同样服务的网友阿涛,他坦言自己正在网恋中,这段关系带给自己的不安全感和不稳定感反而让他嗅到了商机,所以“事业心大过恋爱脑”的阿涛也加入了“网恋奔现师”大军。
律师说法
“心理需求能理解但涉嫌违法”
“网恋奔现师”这种“新职业”的确有其市场需求,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容忽视。
“客户和‘奔现师’都涉嫌违法。”在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看来,客户将网恋对象的姓名、年龄和住址等信息提供给“网恋奔现师”,而“网恋奔现师”为获取报酬,不惜搜集用户恋爱对象的个人信息甚至泄露其个人信息,毫无疑问,该行为都涉嫌违法。
赵良善说,如果“网恋奔现师”非法获取或泄露用户恋爱对象的个人信息,则侵犯了用户恋爱对象的个人隐私。在民事责任层面,《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据此,“网恋奔现师”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行政责任层面,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在刑事责任层面,情节严重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恐怕“网恋奔现师”还要面临刑罚。
赵良善呼吁,对于此类网络新兴事物,有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有违法问题,要依法予以打击。对于年轻人来说,对待感情要多一些真诚,少一些虚伪,“网恋奔现师”不是爱情的“救星”。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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