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纳旦对伊斯兰教托钵僧说:“没有人必须接受必须。”这句话的道理比人们或许会赋予它的道理要广泛得多。意志是人这个类属的属性,理性本身只是这种类属属性的永恒的规则。整个自然的行动都是符合理性的,人的特权仅仅在于,他是有意识和有意志地根据理性行动的。一切别的事物都得接受必须,人是有意愿的生命体。
正因如此,再也没有比接受强制暴力与人的身份更不相称的了,因为它废弃了人。谁把强制暴力加于我们,谁就等于是在夺去我们的人性;谁要是出于懦弱而接受强制暴力,谁就是在抛弃他的人性。但是,这种要绝对地摆脱一切强制暴力的要求,看来得以这样一种生命体为前提,它有足够的势力可以把任何其他的势力从自身中排除出去。如果人这个生命体在由各种力组成的王国中并不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那就会由此产生冲动与能力之间的不幸矛盾。
人正好是处于这种状况。他被无数胜于他并控制他的力所包围,而他由于他的天性所致又要求不接受任何强制暴力。虽然他可以通过他的知性人为地提高他自己的自然力,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他也确实可以做到,用物质的方式支配一切物质的东西;但是,正如俗语所说,一切皆可对付,惟独对死无能为力,如果这惟一的例外在最严格的意义上是真的的话,那它将把人的全部概念予以废弃。因为哪怕是只在一种情况之中,人不得不接受他不愿接受的必须,他也不能算是一个有意愿的生命体。这惟一的不是人愿意接受而是必须接受的恐怖,像幽灵一样伴随着人,而且就像在绝大多数人身上实际看到的那样,它使人成为幻想中的种种盲目恐怖的牺牲品。人哪怕是只在惟一的一点上受到约束,他那引以为荣的自由也是绝对的虚无。修养会使人获得自由,它将帮助人实现他的全部概念。因而也就是说,修养将使人有能力维护他的意志,因为人是有意愿的生命体。
有两种方式可以做到这一点。或者是现实主义的,用强制暴力对抗强制暴力,人作为自然控制自然;或者是理想主义的,人脱离自然,就他而言消灭强制暴力这个概念。帮助人实现前者的,叫作物质修养。人培育自己的知性力和感性力,以便或者按照自然力自身的规律使自然力成为他的意志的工具,或者在那些他无法驾驭的自然力的后果面前保全自己。但是,自然的各种力只到一定的范围可以加以控制或者防备,超过了这个范围,它们就脱离了人的势力,并使人屈从于它们的势力。
因此,如果除了物质修养人再也不能有别的修养,他就仍然没有实现他的自由。可是,人毫无例外地应当是人,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违背他的意志去接受任何东西。这样,假使他没有比例相当的力去对抗各种物质的力,他要想不接受任何强制暴力,那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除非完全彻底地废弃对他如此不利的比例关系,按照概念消灭他事实上必须接受的强制暴力。而“按照概念消灭强制暴力”又不是别的,正是自愿地屈从于它。使人能有这样的能力的修养,就叫作道德修养。
有道德修养的人,而且只有这种人,是完全自由的。他或者胜过作为力的自然,或者与此协调一致。自然向他施加的一切,都不再是强制暴力,因为在这尚未触及他之前,就已经变成他自己的行动;甚至强力自然也触及不到他,因为他自动地同强力自然所能达到的一切都脱离了关系。这种品性,是道德在听从必然的观念之下和宗教在顺从上帝裁决的观念之下教给我们的。但是,如果这种品性是自由选择和深思熟虑的产物,那就需要有人在行动生活中一般并不具有的高度清晰的思维和强大的意志潜能。不过,幸运的是,不仅在人的理性天性中有一种通过知性可以提高的道德天禀,而且就是在他的感性理性兼而有之的天性中,也就是说在人的天性中,也存在着一种通往道德天禀的审美倾向。这种倾向是由某些感性的对象引起的,通过情感的净化可以修炼成为理想主义的心绪飞腾。这种天禀按其概念和本质是理想主义的,但即使现实主义者也在他们的生活中十分明显地表现出这种天禀,虽然在他们的体系中他们不肯承认有这样的天禀。
摘自《审美教育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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