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11月17日,一项越野赛在浙江台州成功举办。不过,赛后60公里项目的第二名获得者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比赛中为了降温脱掉上衣,导致自己的成绩最终被取消,因此质疑赛事方的评判标准。“光膀子跑越野算不算不文明行为”也在跑友中引起热议。(据11月19日上游新闻报道)
在比赛中获得亚军,最后发现没有成绩,这倒是挺让人感到郁闷的。因为越野赛十分消耗体力,坚持下来不容易,获得好成绩更不容易。为降温脱掉上衣,导致成绩被取消,当事人想不通,外界也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越野赛光膀子可以理解。有越野跑者表示,在国际比赛时确实会碰到很多裸露上身的外国男运动员,“可能他们的风格就是这么自由。”在2021年的江南100越野赛中,也有一名男跑者裸露上身跑完了全程,而且赛后还得到了官方报道,此外各地也举办过类似的“光猪跑”赛事。
当事人表示,自己确实喜欢美式越野跑的那种狂野,不穿上衣、手持水壶被人们看作精英的标志,之前参加其他省市的比赛时,就有脱掉上衣比赛的经历。
虽然越野赛中男跑者裸露上身并不少见,这种现象也有争议,认为裸露上身会让其他参赛者尤其是女性参赛者感觉不适。
裸露上身是否为越野赛的文化姑且不论,如果某项赛事明确提到禁止裸露上身,那么,即使该项规定与“行规”不符,报名参赛者也得遵守赛事组织者的约定,这个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当事人质疑“越野跑不穿上衣,是否违背越野跑的文化良俗”“裁判是否应该以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作为处理依据”“为什么不直接拦截退赛”等。应该说,这些质疑有的未必站得住脚。
根据中国登山协会此前发布的山地越野跑竞赛规则,要求选手在比赛中注意形象,严禁赤裸身体。对赛后注意事项也作了明确要求,参加颁奖仪式时须遵守相关着装规定,展现良好形象。以浙江台州举办的此次越野赛来说,赛事总监表示此次赛事是浙江省登山协会介入赛事监管,在既定的规则之后增加了一条,如果发生争议将按照中国登山协会的相应规则进行处置。既然相关规则对运动员有形象要求,那么,选手就该遵守规定。
光膀子跑越野赛被取消亚军成绩,不仅涉及运动员文明行为的争议,还涉及规则之争。如果事先有明确规定,不可以裸露上身,那么,参赛者就该按规则来。如果赛事的规则并不明确,运动员按以往的惯例来参加比赛,事后受到处理,这个争议就难免。
据报道,当事人认为,自己差不多是在跑二十多公里时感觉酷热难耐才脱掉上衣,直到39公里的CP点才有工作人员提示“需要穿上衣服,下个站点如果不穿就取消参赛资格”“最后我在41公里左右把背心拿出来穿上,线路裁判示意继续跑,我就一直跑到终点,也无人告知,查询后才知道成绩被取消了。”
赛事总监则称,裁判组是根据相关规定在比赛过程中多次警告无果才决定取消其成绩。据称,裁判在该名选手起跑前就已经对其进行了提醒,他从起跑到CP1和CP2都穿了上衣,但是在CP4时被裁判发现裸露上身,就再一次严正警告他,要把衣服穿上,不然的话就会取消成绩。
赛事总监承认在CP4后面只有一个CP10,后面就是终点,但CP10那里并没有设置裁判,因此没能及时告知选手,导致他多跑了十多公里,这确实是在竞赛流程上没有做得特别到位。
规则没有问题,但在流程上有疏漏,选手因此不服也情有可原。一项赛事中,明确规则与遵守规则都重要,如果在比赛开始前,在参赛注意事项中明确告知运动员要文明参赛,不可以有裸露半身等行为,在比赛中也可以采取类似出示黄牌警告直至红牌驱逐出赛场的措施,尽到了提醒注意的义务,事后取消运动员的成绩,就不会有什么争议。
这次争议也不妨视作对国内越野跑赛事着装要求的常识普及,让更多的选手懂得要“入乡随俗”,尊重赛事举办方的规则要求,不能按自己的行为习惯来。如果行业要求文明参赛,不可以有裸露半身的行为,那么,还得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行。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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