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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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申诉,是在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存在错误时,依照法律规定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请求的法律程序。
过去,申诉相关规定一般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不过,此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8 日起被废止,具体可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 1980 年 1 月 1 日至 199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第九批) 的决定》(发布日期为 2013 年 1 月 14 日,实施日期为 2013 年 1 月 18 日)。
此后,最高院在 “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 发布了《网上申诉信访须知》,对申诉信访事项予以规定。如此一来,当事人若有申诉需求,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操作。
2017 年,最高院和最高检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指出:
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的关键途径。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对于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要逐步实行律师代理制度。
此意见针对律师代理申诉制定了详细规则,让律师代理申诉有了法律依据,也能更全面地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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