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就“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这一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宣判,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其中最受关注的曱甴头目戴耀廷被判入狱10年、黄之锋被判入狱56个月。
其他反中乱港分子刑期:区诺轩6年9个月、袁嘉蔚4年3个月、杨雪盈6年6个月、谭文豪4年2个月、谭得志4年5个月、胡志伟4年5个月、朱凯廸4年5个月、黄子悦4年5个月、尹兆坚4年8个月、郭家麒4年2个月、何桂蓝7年、刘颕匡4年5个月、杨岳桥5年1个月、陈志全判囚6年6个月、毛孟静4年2个月、岑子杰4年3个月、赵家贤7年、钟锦麟6年1个月、吴政亨7年3个月、梁晃维4年11个月、郑达鸿6年6个月、徐子见4年2个月、彭卓棋6年6个月、何启明6年7个月、冯达浚4年5个月、黄碧云6年6个月、刘泽锋4年5个月、李嘉达4年3个月、施德来6年7个月、张可森4年11个月、伍健伟5年7个月、吴敏儿4年5个月、谭凯邦4年3个月。
其中有31人认罪、16人拒不认罪。2024年5月30日法院对拒不认罪的16人宣判,其中14人被处有罪,而2人被宣布无罪。
据港媒报道,2020年以戴耀廷为首的47名反中乱港分子组织、策划及参与了一场名为“初选”而实为“颠覆”的非法行动,妄图通过所谓的选举无差别的否决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迫使行政长官辞职,以达到其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
2021年1月,特区警队拘捕50余人,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包括戴耀廷以及胡志伟、林卓廷、杨岳桥等多名前立法会议员。
法院认为,该特区首宗“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的首犯,自然是戴耀廷,颠覆特区政府的计划由其提出并组织实施。
其它骨干成员如陈志全等在法庭或者否认罪行,或者声称不知,搞装疯卖傻。
宣判之日,很多香港市民聚集在法院外,要求严惩这些祸港殃民的反中乱港分子。
不过,对于如戴耀廷这样的首犯仅仅判刑10年,而如其它骨干成员如黄之锋、区诺轩、袁嘉蔚、杨雪盈、谭文豪、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何桂蓝、刘颕匡、杨岳桥、陈志全、毛孟静、岑子杰也都仅仅判处几年刑期,让人觉得过轻了。
对此,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称“对于个别刑期,会详细研究判词,评估是否上诉。”
对于法官为什么会从轻判刑,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据港媒报道,这些反中乱港分子居然都有人向法院法官搞所谓的“求情”。
甚至于连戴耀廷和黄之锋都有所谓的“求情”,否认罪行并公然撒谎。
所谓的“求情”理由,简直是信口雌黄、荒诞不经。
更荒诞的是,为这些反中乱港分子求情,居然有所谓的“建制派”前议员。
更更更荒诞的,是居然有特区政府前官员,比如前运房局副局长邱诚武为郭家麒求情,从根本上否认郭家麒的罪行。
又如前劳福局局长萧伟强、罗致光、前西贡区议会主席吴仕福、前立法局主席黄宏发及前运房局局长张炳良分别为反中乱港分子骨干尹兆坚、胡志伟、范国威等求情。
或许,这些所谓的“求情”,是这些反中乱港分子被从轻处罚的原因之一吧。
对于这些反中乱港分子被依法判刑,果然美西方国家如美国、英国、欧盟、澳大利亚就立即跳出来又是强烈反对、深表关切,又是颠倒黑白、张嘴乱咬了。
甚至于,它们装都不装了,居然叫嚣要香港特区政府废除国安法。
其中英国末代港督彭定康甚至发表声明恶毒诋毁与攻击。
只是,这些美西方国家自己对于此类颠覆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来是有世界上最严密的法律,有最严厉的打击。
比如美国2020年1的国会山事件,美国政府一共抓捕了多少人?又判了多少人重刑?
仅据2023年1月4日美国政府司法部的公告,当时就已经逮捕了950人,还有350人没有归案。被捕者中当时已经有351人被判刑,其中近200人被重刑,很多人被判刑十几年。
特区政府和美西方国家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力度相比,差的多了,需要向美西方国家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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