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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广辉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10月30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庭长杨鹤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应邀来到长春北湖学校,为初一年级7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课。北湖学校初中部校长邢志梅参加活动。

课堂上,杨鹤从法的繁体字“灋”开始讲解:“灋”的左半部分代表了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水,右边上部分是能辨明是非善恶的古代神兽“獬豸”,右边下部分的“去”代表着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要学会运用正确的方式去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或者通过学校、司法机关保护自己和他人,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同学们聚精会神地听讲,法治“种子”已悄然在心底生根。

在同学们对“法”有了初步印象以后,杨鹤介绍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基本构成要件,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欺凌指导案例进行讲解。案例中,双方的经历和最终判决结果对同学们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青少年犯罪类型有哪些?”“你认为校园欺凌事件是否有受益者?”课堂上,杨鹤还和同学们开展了问答式互动,用一个个问题引导同学们进行思考,让同学们明白,在校园欺凌中没有赢家,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都会为此付出代价,给生理和心理都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此次法治课堂通过深度剖析未成年人心理活动,寻找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以“抓前端、治未病”的方式,引导孩子们以健康、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人生之路。接下来,新区法院将继续加强院校合作,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常态化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与学校共同敲响法治“预备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