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燕雄(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羽裳(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青年记者》202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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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公共性被视为新闻业的价值合法性基石,但在喧嚣的数字新闻时代表现出一些“反公共性”征候。数字新闻机理中潜藏着公共性资源,使数字新闻公共性的实现成为可能。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在发声愈发自由的数字时代,大众不再只依赖传统新闻业来获取信息,众多信息在网络空间自由流淌,造成舆论极化和认知区隔问题。如此喧嚣的数字世界是否已经丧失公共性?学界针对数字时代的新闻公共性问题有诸多争论,出现了不同的研究视点,比如揭示数字新闻时代的“反公共性”征候,分析数字技术和媒介逻辑统领下新闻业的结构现状,归纳主要的“反公共性”表现[1];也有部分学者选择重新思考“信息民主”的具体内涵,从新闻接近权或宏观的新闻传播制度角度反思和批判数字新闻实践的“反公共性”倾向[2];同样,学界对数字新闻的公共性建构研究也如火如荼,期望找寻公共性的可实现路径。有学者对数字新闻的公共性进行思考,将新闻公共性视为新闻业得以长期稳定发展的核心价值,认为新闻实践应致力于描述公共生活现状、积极引导社会生活稳步发展以维护公共利益。[3]若将视野放回数字新闻本身,新闻业理论的发展也许拥有更加多元的可能性。

数字新闻作为理论革新节点上的关键对象,其基础语境和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好比德勒兹(Gilles Deleuze)和瓜塔里(Félix Guattari)所描述的“根块”(rhizomat-ic)结构,认为知识的生产不再依赖于中心式的权力,各节点之间可以发生随意而自由的联结,并不会受到众多天然属性的限制[4]。无论是数字技术的发展导向还是新闻业本身的建构属性,都创造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新闻世界,更加自由且多元的数字时代造就蕴含多种社会因子的数字新闻生产生态,高度液态化、凸显个性的充满情感化特征的新闻形态呈现在公众面前。新闻业的积极变化必然带来研究视角的转换,以建立起数字新闻的系统研究范式。

有学者提出,从应然和实然角度进行数字新闻学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一方面利于数字新闻学规范理论的深入发展,另一方面则可以沿着“环境—行为”的生态学逻辑探讨“数字性”和“新闻性”的共生关系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研究领域,从而不断推进理论建设[5]。在该研究角度总领下,笔者认为,立足于中国社会,当我们面对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时,应始终保持反思和批判,避免没有价值的争论。据此,本文基于数字新闻时代的显著特征和积极转向,充分观照中国社会的独特历史文化,从公共文化传统出发,深入分析数字新闻的情感性以及空间转向背后蕴含的公共因子,尝试辩证性地分析数字化为新闻公共性带来的新想象。

数字新闻学作为新研究范式,其合法性地位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而提升,数字新闻也成为学界描述数字时代新闻形态的公认术语。若要对数字新闻及其公共性可能进行深入研究,有必要界定和明晰其概念内涵,从而确立研究视点。“数字新闻”概念从外国翻译至中国,简单理解,其是“使用了数字传播技术的新闻产品”[6],学界普遍将“算法新闻”“客户端新闻”等归入其范畴。在从技术及其文化影响来理解数字新闻的语境下,一些学者表现出了极端的技术审慎态度,而忽视了许多能够协同推动新闻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或是出于所谓的认知安全和思维惰性而将诸多经验证据抛诸脑后,排斥深入的技术分析。笔者认为有必要像芭比·泽利泽那样进行反思:技术决定论和文化决定论是我们理解新闻及其发展时必须做的选择题吗?[7]已有研究将自动化新闻的崛起以及虚拟现实技术的使用归因为传统媒体机构及其文化的衰落,从而将对新闻伦理体系的期望向负面转化[8]。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也需要注意到数字新闻背后蕴含的复杂新型权力关系,其所创造的外在公共信息经验是否具有稳定的公共价值更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学者常江选择从认识论视角,基于对技术、对象和传统媒体经验的了解,论述三者的结合关系,将“数字新闻”界定为“由数字媒体生态所培育的,旨在对社会现实进行再现、建构和介入的信息关系网络”[9]。这一定义回应了学界对数字新闻学进行重新认识的要求,不再局限于对技术决定论的负面看法,也不刻意偏向文化决定论,而是在“关系”“互动”的基本单元下分析流动的信息经验。本文围绕此“数字新闻”的核心含义,循着公共性争论的道路,试图找寻中国社会语境下数字新闻实践中潜藏的公共性,并试图探索其扩大化的路径。

另一个需要界定的即“公共性”,当前与之有关的理论体系与现实语境已经不相适应,需要探索新的建设性力量,并给予其广泛的合法性,在数字新闻语境下,应考虑多元个体的诉求和有机连接,重视人本主义和美德原则。此外,公共传播作为理解公共性的实践性切口,学者胡百精结合现代性转型的多重语境,将公共传播定义为“多元主体基于公共性展开的沟通过程、活动与现象,旨在促进社会认同与公共之善”[10],公共性便是在互动中生成并促进主体间产生相互认同的基本规范;若从内容来理解,即宣传公共利益之事,促进公众理解和认同。还有,哈贝马斯将公共性理解为公共领域活动的产物,可从个人和社会的角度来理解二者的相互关系[11]。总之,无论是个人的公共性期盼还是哈贝马斯想象中的公共空间,其内涵在数字新闻时代都具有基础性的指导意义。本文将数字新闻所追求的公共性定义为:在开放的空间进行互动以实现平等交流,给予大众广泛的认知,最终促进社会共同体的形成。

二、公共性难题的破解入口:数字新闻泛在与核心问题的梳理

正如上文所述,数字新闻本身蕴含着复杂的权力关系,由此造成了数字新闻本身潜在的多种发展可能。从技术决定论来看,数字新闻的媒介逻辑具有一定的消极效应,如算法遮蔽、媒介逐利性成为数字新闻发展的泛在问题;而从“关系”“互动”的视角看,“人学”困境则演变为数字新闻实现公共性要面对的核心问题。于是,如何破解数字新闻中主体能动性与社会的连接问题是本文的立论基础。

(一)泛在问题:技术及其媒介逻辑的难以更改

1.算法遮蔽侵蚀受众权利

利用算法技术分析用户偏好进行新闻生产和推荐,其过程包括对各种与注意力相关的数据进行快速反应、分析、模仿、训练以实现优质的个性化信息服务,这已成为各媒体提升信息消费体验的竞争策略。算法深刻地影响了新闻的生产和分发,对用户产生难以避免的影响:第一,剥夺了用户通过辨别、选择和理解新闻产品而成长的机会,这种看似投其所好的新闻推送方式实质上消解了用户的评判特质,导致公共空间逐渐缩小甚至隐没;第二,“将用户的知晓权、接近权与表达权从具有较高可信度的传统媒介手中移交给看不见、摸不着的机器或系统”[12],算法逻辑支配下的数字新闻生产自动化导致了“黑箱效应”,对用户来说,不仅有对自身权力和信息被掠夺和侵扰的担忧,更有对新闻业能否继续承担公共性守护责任的质疑;第三,算法本身的不完全中立也容易误导公众,其对“流量”的盲目追逐不利于弱势群体发声,使弱势群体只能游离在公共领域边缘。

2.媒介逐利消解公共性职能

媒介发展的经济资本要求新闻业遵循市场逻辑,通过各种手段和机制获取注意力,实现流量货币化。即使平台已经实行“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新闻生产模式,搭建起四方协作的注意力转换市场,但在注意力资源愈加稀缺的数字新闻时代,为了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以平衡“峰值化”的新闻内容生产支出,新闻产品的质量、性质以及整体结构都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公共性危机。再加上传统媒体在新媒体平台的挤压下逐渐丧失优势地位,在媒介竞争语境下,大众以文化和政治资本作为选取网络世界意见领袖的新标准,许多公共性的发声被淹没在洪流之中。

(二)核心问题:“人学”困境

从数字化、网络化生存来剖析数字新闻的新代理者及其实践逻辑,是建构新知识体系的关键,因为知识生产者的多元嵌入正在不断改变新闻图景。从生产者来看,除了机器人的参与,用户参与随着技术可供性的发展也得到了发展;从平台来看,由分布式技术支持的数字社交媒体平台就像是提供了一个供用户自由出入的“集市”,作为享受定制服务的信息用户同时也生产信息;从传播模式来看,出现了新的沟通系统、空间域态和社会结构,从而塑造了新的社会个体,与媒介平台、元技术互相叠加融合,“人类被纳入了传播平台的范畴”[13];从新闻叙事模式来看,“过程性”“流动性”“不可还原性”成为新闻文本的显著特征,且倾向于采用“讲故事”的模式,若以社交媒体为平台,新闻报道则呈现更多的情感化和个性化[14]。基于以上这些变化,数字新闻学理应将研究的中心放置于“人学”层面,关注人的主体地位。但是,“人学”转变现象的背后是对新兴生产主体的负面评价——“闯入者”“陌生人”“外围行动者”等[15],再加上用户日益成为微粒化社会构造的基础力量,日渐成为新闻实践关注的中心,这便引发思考:过度关注个人的活动及其圈层关系,是否忽视了公共性?答案是否定的,数字新闻本质上属于社会性事业,其本身就应该具有公共性,重视数字时代个人存在的价值也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人才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结合以上认识,破解矛盾的关键在于深入探析数字新闻中主体能动性能否与社会实现连接,创造新的公共性可能。所以,数字新闻时代的“人学”转型,为数字新闻理论重新出发提供了积极条件,在现实和理想层面看似背道而驰,其实反而指出了其蕴藏的潜能——实现公共性的动因。

三、数字新闻的公共性何以可能

数字新闻代表着新闻业的变迁,数字技术的发展颠覆了旧有的传媒技术,然而公众对新闻会变成何样、又会如何建构公共生活的期盼,才是新闻业变迁的核心问题[16]。学界对数字新闻在某些方面的影响褒贬不一,其公共性建构便是其一。首先,当我们站在时代的节点上,紧紧抓住新闻事业的公共性核心追求,更应该反思在中国的独特语境下是否存在被忽视的力量;其次,思考创新如何发生以及创造了怎样的元传播模式,能否与“公共性原则、商业和其他逻辑融合,落实为新闻传播的结构符码”[17]。这两方面将成为未来新闻业研究的核心议题,也将是我国创建独具特色的新闻理论的主攻方向。

(一)中国语境下潜藏的公共性资源

公共性从公共理性的建构议程中来,作为其本质特征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探讨中国语境下公共理性的固有特征和影响有利于更深入地理解现代社会的公共性及其存在。万俊人1997年首次在《公共理性与普世伦理》一文中介绍和引入西方的公共性理论时,使用的便是“公共理性”[18]这一概念。之后学界研究热潮的兴起都紧紧围绕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多元公共理性等公共理性思想进行。长期以来,公共性作为探索公共理性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建构的核心,具有了与公共理性同等重要的地位,而现代国家公共理性的要求也决定了公共性将以怎样的合理形态建构社会及国家。在笔者看来,中国与西方国家所建构的公共理性范式应具有一定的区别,这是中国基于独特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做出的选择。正因为中国有着与西方不同的社会制度、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以及现实需要,其公共理性得以生成的公共性资源也具有不同的潜藏基础,分析这一社会语境是破解数字新闻时代公共性之辩的基础性工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共性的实现需要保证公共领域的存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在儒家学说的长期支配下形成了家国同构的体制,“家”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与“国”构成和谐共生的两个领域。其中,“家”表面上作为私人领域,承载的是赋予个人身份、权力和责任的任务,本质上以公共领域存在。而日本学者佐佐木毅等将中国的社会和国家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共领域,“民”之领域的社会和“官”之领域的国家彼此分立,拥有两个立场,即国家和社会各自具有公共性,并不存在将“家庭”作为“私”看待的先验基础[19]。然而,按照西方现代公共领域的要求,公共领域产生于私人领域之中,根本动力在于对“私人”的保护,这种保护又建立在“私人自律”的基础上,即个人按照市场规律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不会损害公共利益,这种“公”“私”之间是对抗的关系。反观中国,传统社会缺少实现西方现代公共性的必需条件,再加上中国语境中并不存在天生的私领域,其在历史文化中处于“公”的包容之下,是由于现代转型的需要而诞生的一个新生概念。即使是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产生的私人聚集也只是处于“童年”的状态,仍可以在政治国家的关照下有序发展,并不适用西方的公共性危机逻辑[20]。可以认为,“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结构造就了独特的公共性生成环境,而这种传统公共性的积极作用将成为迎接数字技术挑战,在数字领域建设和谐社会的价值资源。

其次,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看,广义上的公共理性作为良序社会的基础,是一种运用公共思维参与公共行动的能力;而狭义上的公共理性受到经济、政治等制度环境的深刻影响,在价值原则和外在表现上会有所不同。总体上,公共理性具有“理想性”和“现实性”并存的特点,即“有限公共理性”,不仅反映人类对共存共荣理想生活的追求,也需要观照人既是理性动物,同时也是感性动物这一现实[21]。此外,由于人类历史各个阶段生产生活方式不同,公共理性的概念生成、演变存在不同的样态,可将之称为公共理性的“历史性”。近代社会转型以来的公共理性与农业文明时期的“道德理性”相比具有新的内涵,并且由于现代性的冲击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处于不断的重塑之中。到了竞争激烈的数字新闻时代,所谓数字新闻的公共性也应该具有渐进发展的历史特点,打造新的符合时代发展的“有限概念”。所以,公共理性不仅是变动不居的概念,而且在私人领域能够成为公民行动的价值旨归,而对公共性的理解也该跳脱出固定的公共理论视角。

(二)显著动力;公私情感的转化可能

传统媒体的新闻情感是一种最大程度公共化了的中介性情感,这不仅因为大众媒介具有强大的全社会成员可触达性,更由于媒介叙事通常可利用一种戏剧化、感性化的叙事方式,使新闻具有情感指向[22]。可以说,情感与新闻相伴而生,不应该忽视情感在新闻实践中的核心作用。相关学者认为,情感是团结社会成员的“黏合剂”,也是形成社会纽带和建构复杂社会结构的物质依赖[23]。当情感借助媒介的力量不断扩大自身的交往范围,并遵循公权力构筑的情感规则而进行表达时,往往具有强大的结构张力。具体来看,新闻媒体的情感叙事遵循道德共识化的叙事策略,容易唤起受众对整体性社会道德意涵的理解,并产生共情体验。而卢梭也认为同情是一种能够协调处理自身与他人需要及所处情境的情感[24]。这种情感在新闻事实的基础上,在积极嵌入新闻媒体对事实的合理推理、判断和评价过程中不断规范化为协商式认可的社会共识。可以说新闻的情感表达是在公与私的关系中实现的,而作为载体的新闻活动则以一种动态的社会情感互动,连接起个人层面的感性理解和公共层面的社会意义,这个过程中个人“被社会化”的实现也意味着个人的公共情感得以放置。也许,激情未必会带来灾难,有时也会带来活力,改变公共领域冷冰冰的过度理性状态[25]。

然而,在肯定情感在新闻交往活动中具有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深层次思考数字新闻时代的新面向,批判性继承是必需的。仅仅依靠新闻媒体的同情机制难以抗衡数字新闻时代的超强个人自主情感介入性以及新闻事实的碎片化问题,不可盲目扩大公共情感来迎合受众,以避免场景“错置”、诱发“新闻回避”等消极现象。需要进一步基于“关系”视野,思考情感在新闻人与公众、公众与公众之间何以能够以一种动态的中介角色建构数字新闻的情感交往逻辑[26],从而解决情感与公共性如何相宜共存这一基本问题。

首先,数字新闻总体上呈现为平台化新闻生态,这意味着媒介和受众共同作为节点,在分布式的网络中凭借强大的去中心化结构生产和利用信息,通过复制、转发、检索等实现网络化结构的聚集与互动,作为“网络化公众”参与公共行动,保证了普通用户也能获得专业的资源和地位。其中,情感作为驱动受众介入的基本逻辑,融入新闻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为受众凭借新闻经验“智识地”介入公共议程创造了可能[27]。由此,受众作为“情感公众”,通过情感化表达被连接和动员,塑造集体身份,发挥社会建构的能力,最终推动社会进程。这表现在受众可以在多个媒体平台了解社会信息、发布观点,其情绪、态度成为新闻生产的可见资源,形成与专业的新闻生产者的互动循环。当受众得到关注,其介入和参与意愿也就更加强烈,在不知不觉中,受众创造了对新闻的介入性实践模式,受众情感成为实现公共性必须面对的合法性对象。

其次,情感作为新闻生成逻辑的客观存在,加之社交媒体平台鼓励受众积极表达和分享感情,实现与其他受众的情感共鸣,从而催生众多受众自发性参与。媒体也不再局限于已有内容的生成,而是围绕介入受众的情感拓展新闻的社会效应,致力于一种介入性专业文化的生成,这也是数字新闻业的新改变和挑战[28]。“情感具有特殊的公共性,连接着私人感受和公共规范,沟通着情感大脑和社会结构,并始终具有塑造未来行动的潜力。”[29]

(三)整体结构:数字新闻的空间转向培育公共性

数字新闻建构逻辑和生产图景逐渐迈向空间化发展,积极借鉴场域、生态等社会学空间理论,空间要素深度融入数字新闻的生产实践中,打造出全新的文本模式以及消费图景。数字新闻有了全新的内涵,也迎来全新的挑战,对如何辩证地理解数字新闻的“反公共性”征候和探索公共性可能提供了鲜活的理论资源和契机。福柯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关系集合的内部空间中[30],即一个与场所、技术、文化、心理相关的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秩序能够得以批判性重组或建构的关系场域[31]。其中数字技术以其强大的可供性,改写着新闻的生产过程及其时空逻辑,不再固化于“时间维度”,空间成为新闻致效的首要要素,相伴而来的空间混乱、空间不平等等也将成为棘手问题。然而相比于时间维度下的新闻生产实践,空间新闻打造的是由多种模态叠加的更加立体可感的新闻实体,或是更具联结性和可见性的情感表达。从这个角度来说,具有空间架构的新闻文本为受众营造了沉浸式的空间感,为公共性的实现提供的是更深层次的内容传达。

从数字新闻生产实践来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以及多元生产主体的“协作式”生产不仅使得数字新闻拥有更生动真实和多维度的内容,而且勾连起广泛的社会连接。数据本身的大体量保证了对社会问题的揭示和对动态变化的把握,制作团队从普通用户、从业人员、科学家、技术人才、地理学家等各方人士处汲取智识,呈现多方面和多维度的信息。优质的数字新闻理应在跨学科融合背景下获取各种资源,关注新闻事件的相关联系,扩大社会影响力。数字新闻将文本、图片、动画、音频、动态地图等融合在页面流中,“以聚类方式实现多模态数据融合,利用互补形成多种隐形或显性关联,从而实现新闻语篇意义层面的共同建构”[32],并通过超链接打通空间区隔。数字化地图以及信息数据的结合营造出更加真实的空间感,当受众将自身放置在新闻的空间中时,这种移动与相遇常裹挟着真实的情感,某些在线现场新闻作为媒介仪式更具有“在场”性[33]。从数字新闻的空间性体验来看,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融合将受众带入动态的时空穿梭中,由回顾性叙事展开到预设性叙事结束,这种“超时空”的文本感受能有效吸引受众注意力,在环境、卫生等全球问题上,往往能够通过强大的可视化效果和权威数据的震撼性起到积极的警示作用。

由上可知,数字新闻以数据和可视化为标准,借助数字技术的可供性,逐渐往空间样态发展,从空间来理解数字新闻可以找寻其与公共性的连接点。一是数字新闻基于网状拓扑结构的共同体式生产促进多元主体的共生发展,其广泛性和协作性有利于公共性功能的发挥;二是数字新闻内容和形式本身反映社会信息的动态变化和多元联系,增强社会议题的公共属性;三是当受众接触到数字新闻时,强烈的时空体验从双重维度勾连情感,担当“共情引擎”。总体上呈现为三度空间样态,即感知层、构想层和体验层三者具有交叉叠加性和互嵌性,共同建构了数字新闻的生产关系网及空间图景[34]。

四、数字新闻的公共性何以可为

深度数字化带来了新闻样态、业态的变革与创新,其专业面貌变化以技术驱动为源动力,在特定的制度、政治和文化语境下将呈现崭新的特征,而新闻学研究也需要重新认识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实践创新及其内在逻辑,重点观照新兴的数字新闻网状结构触发的社会问题和机遇,从而增强新闻业自身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某事物的新认识代表新的知识生产结构和表意系统,也即数字新闻为信息世界带来的是全新的动力系统,而作为新闻业长期坚守的公共性也会随之发生结构及涵义上的变化。上文已经分析了数字新闻时代蕴含的公共性因子,并且认为数字新闻的公共性具有可实现的必要条件,接下来探讨数字新闻的公共性何以可能的路径。

(一)基本设想:推进制衡的深入扩大化

中国传统社会缺少“私”的根基,从而不具有公私的根本对抗性,并且缺少哈贝马斯想象中的公共空间资源,现代社会追寻和反思新闻的公共性价值始终任重而道远。“反公共性”征候的出现主要由于数字新闻实践的参与主体趋向自由、多元,而导致公共性贬损、公私边界不清;市场流量与资本力量的双重夹击使得公共领域更加式微,“超级平台”成为舞台主角,主导新闻流动、干预信息搜索等[35]。在中国独特的社会语境下,成长期的“私”处于“公”的庇荫下,需要积极的引导和管制,而对广泛的参与主体和超级平台的管理也显得更加迫切,整体上需要朝着制衡深入扩大化的方向发展,

具体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积极参与生产实践的主体进行引导和管理,将这些“泛新闻行动者”的主动性转化为公共性,扩大公共领域中“自律私人”的比例。数字平台本身为其提供了开放的参与体系,使其能够在此种样态的新闻生态中不断调适自身的新闻实践[36],另外,新闻业应该采取协作思维,呼吁受众的积极参与,共同将主流价值融入社会引领中;二是完善对媒体平台的管制和反垄断法二元规制模式,继续深入发扬二者的交互性作用,优化管制与反垄断规制的权力配置[37];三是从整体上保证公共性新闻与非公共性新闻的供给平衡,加大对公共性新闻生产的培育力度,调整新闻内容供给与收益的平衡,保证高质量的新闻能够发挥更大的社会功能。

(二)关键举措:对受众的积极承认与拥抱

现代社会更加多元化且差异性显著,主体性的觉醒带来的却是工具理性的甚嚣尘上和价值理性的凋零与缺位,社会整合的目标难以实现,公共性问题的重要性凸显。在多中心时代破解公共性难题,需将目光放置到社会主体上,将个人主体性转换为共同主体性,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逻辑[38]。遵循泰勒的承认政治概念,公共性是多元主体通过对话得到认同和承认的产物,其中承认最具独特价值,强调对现代社会多元主义现实及差异性的正视,自我需要与“有意义的他者”相遇,在与社会的相互承认中才能培育公共性[39]。哈贝马斯认为主体间性和交往理性保证对话实现的可能性,一是主体之间相互承认,互为主体;二是遵守四个有效性的程序伦理[40]。霍耐特进一步把情感关怀、社会尊重、法律和权利等实质伦理层面的内容纳入交往理性,修正了对程序伦理的过度关注状况,从而使人与人的关系获得了基础性的地位,公众被视为真实、生动和丰富的个体[41]。吉登斯也提出在“高级现代性”阶段,要重视的是人的情感、婚姻、友谊、伦理等微观范畴的解放;在公共传播实践中主张多元对话,关注人的生活世界;在公共传播研究中把人的在世状态及条件放置于中心地位。[42]那么,在具体的可实现路径上应如何发力?

当今的新闻受众逐渐网络化和情感化,这主要是由于社交媒体的平台特性影响了受众的行动方式。学者常江认为介入性已经成为数字新闻时代的基本观念和实践趋势,应充分发挥受众作为行动者的积极文化角色[43]。这意味着原有的新闻价值评判体系会不断消解,从而形成新的介入性标准[44]。虽然说介入性作为新生事物带来了诸多挑战,但新的社会角色也意味着新的文化生命,我们需要建构一种拥抱用户的数字文化,能够深入理解数字逻辑的专业规范,朝着一种新的数字公共性的目标努力。目前我们能做的很多,除了协助新闻受众发现事实、维护真相,还应主动联结受众,真正集中民智,让其获得最大化的主体感、责任感。以“亲密关系”来重塑公共生活的实践路径,最终以具有吸引力的新闻业来增强受众对人类社会的整体信任,这也是介入性新闻的终极价值追求[45]。

(三)全面驱动:建构数字公共性空间

新闻参与者借助数字技术的构造性,创设出一个全新的行动者网络[46]。多元主体得以通过技术化的网络连接能动地参与新闻生产,将充分的协商过程贯穿新闻叙事,打造公共性色彩浓厚的叙事文化。然而数字新闻叙事是由技术、政策、环境等非行动者及从业者、用户等参与主体共同决定的,总体上处于文本复合的流动关系结构之中,要探索数字新闻如何在空间视域下建构公共性就要从行动者网络入手。其中在“感知态”层面,技术的发展应该导向将用户的个人性、社会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算法的多元化发展是一个可深入推进的领域,保障社会多元意见的基本平衡,当然这需要加大投资和研发力度。在“构想层”发挥多方主体的力量,注重对专业人员对话能力的培养力度,不仅是因为在数字空间的建构过程中专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对话实践愈充分,理性养成愈乐观可期;理性训练愈成熟,对话、共识、偏好转换效能愈有望升进”[47]。与此同时,专家的话语及其权力保障机制也需要进行重构,核心在于通过对话赋权,专家意见只有“通过公众批判而变成公共舆论时,公共性才有可能实现”[48]。至于“体验层”,用户作为核心要素,培养受众对新闻叙事的“亲密关系”是关键,需要充分调动其情感体验,营造超越时空的共情感受。此外,成本低廉、合适性强的参与技术和工具的提供是基础,并且要能够维护主流的价值观念。

五、结语

对于数字新闻是更多具有“反公共性”倾向还是促进了公共性这个议题来说,其实质只是一个问题的一体两面。在本文的探讨中,重点辨析了中国社会的公共性观念,否认公私的根本对抗性,以此为理论基础,具体分析数字时代典型的新闻业情感和空间转向,从中找寻公共性的因子,并探讨了数字时代新闻公共性实现的路径。然而,公共性的实现非一日之功,本文的探讨仅是基于数字新闻实践的反思视野,并提取相关的阐释性知识,希望能对数字时代新闻业更广泛的范式生成和更新起到些许参考作用。而且,随着国内数字新闻实践的蓬勃发展以及学界的积极探讨,已有学者提出如“介入性新闻”的概念,认为其“通过提升卷入度、构筑情感体验以及助益社群行动等手段来为受众设置积极的参与平台,进而带动受众的参与行动并以此来提升受众对新闻业的依赖与认可”[49]。这对如何实现受众与数字新闻“亲密关系”的建立提供了具体路径,进一步深化了受众与数字新闻的联结关系。此外,其他诸如“现场新闻”“团结式新闻”等的相关研究也开展得如火如荼。需要注意的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数字新闻的公共性问题并非只是单一的理论问题,其在实践层面面临着组织文化与社会环境的深刻影响,比如不断兴起和强大的数字平台以及规模化参与的数字公众如何成为新闻业的外部环境,如何对新闻业的变革产生影响等。于是,基于数字新闻的公共性研究仍具有广阔的探讨空间,未来需要找寻到中国数字新闻公共性扩大化的更坚实基础和运行逻辑,建构更完善的数字新闻学范式。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新闻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批准号:18vxk008)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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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格式参考:

肖燕雄,吉羽裳.何以可能及可为:数字新闻公共性辨析与可实现路径探究[J].青年记者,2024(10):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