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海事局在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监考过程中接连查获了两起船员考试作弊行为,柳州海事局依法对作弊考生做出处理。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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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巡考时发现2名邻座考生在考试中神情异常,随即调取考场监控仔细核查,发现该2名考生存在互相交换答题试卷的动作;监考人员当场没收该2名考生的答题试卷,责令其离场接受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确认其中1名考生为顺利通过考试将本人的答题试卷交给邻座的考生代为作答,为防止监考人员发现异常彼此交换了答题试卷。该2名考生对互相交换试卷的考试作弊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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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对该2名考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取消该2名考生当期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的规定,分别给予该2名船员违法记分8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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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第十三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生当期所有的考试科目成绩:
(一)与他人交换试卷、答题卷、答题卡;
(二)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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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船员适任证书考试明确为闭卷考试,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一名考生翻看纸质资料,存在作弊嫌疑;监考人员当场责令该考生停止考试、退出考场。随后,执法人员按要求开展调查,询问笔录中,该船员承认携带与考试科目相关的纸质资料进入考场并翻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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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对该考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取消涉事船员该科目考试成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的规定,对涉事船员予以违法记分8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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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第十二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监考人员责令其退出考场,并宣布其本科目考试成绩作废:
(一)随意挪动考场内的考试桌,随意调换座位;
(二)夹带纸条、资料等;
(三)携带通信工具进考场未放置在指定位置,但信息内容与考试无关;
(四)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传、接物品;
(五)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六)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卷、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卷、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
船员考试是检验船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准,关系到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和科学发展,船员肩负着船舶航行安全的重任,船员考试作弊行为严重威胁着水上安全。长期以来,柳州海事局始终秉持对船员考试作弊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每场考试前,监考人员均会严格执行考前准备流程,严格实施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防范考试舞弊行为。
严厉打击一切船员考试违法违纪行为,净化船员考试环境,以严肃的考风考纪维护内河船员考试公平公正,从而保障船员任职能力。
考试千万条,
诚信第一条。
只有脚踏实地的学习,
熟悉掌握航海安全知识和技能本领,
才能成为一名合格水上工作者!
来源 | 柳州海事局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钟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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