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朵与刀郎的恩恩怨怨逐渐水落石出了。 之前网络上的言论有的实锤了, 有的证伪了。 毋庸置疑的是, 师徒俩确实恩断义绝了, 2014年就已经无奈解约了。

最值得提的有三点。

一。 云朵并没有抢刀郎歌曲的版权

之前网络上流传一个说法, 云朵私自把刀郎5首歌的版权卖给了星空传媒。更有人说以前的版权法规定歌曲的版权归首位演唱者, 后来版权法修改,歌曲版权归词曲作者, 刀郎这才拿回版权。 其实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不可能, 如果涉及法律修改, 对既成事实不可能推翻。 真的推翻的话, 花了钱买了版权的人怎么办?

小编也查了版权法, 以前的规定就是版权归词曲作者, 但是首唱者有表演权。 可是又没有详细地说什么是表演权。

云朵和星空传媒未经刀郎同意就擅自演唱刀郎的歌曲, 依据的就是这个表演权。 新版的版权法细化了表演权的说明, 指的是能获得首次表演的作品的收益权,肖像权等, 但是没有授权不能再次表演。 在新的版权法下, 刀郎胜诉, 云朵和星空传媒赔偿500万版权费,不得继续侵权。 刀郎一方可以说是大获全胜。

这里云朵的问题只是擅自拿师傅的歌给自己和师傅的仇家赚钱。 并没有要夺走师傅的版权。

第二点, 云朵和当年的曹云金太像了

都是出身草根,天赋异禀。

都是年轻时得遇名师, 住到师傅家里学艺

都是师傅遇到强大力量的打压

都是觉得师傅不行了, 投靠了师傅的仇人自立门户

都是与师傅恩断义绝,不相往来。

只能说,造化弄人。

云朵不离开, 刀郎最花心思培养的大徒弟,位高权重。

曹云金不离开, 如今德云社绝对的当家人。

可叹!

第三点 云朵与刀郎公司解约,并不是友好协商。

网传云朵大闹刀郎伯父的灵堂, 刀郎无奈才解除合约。云朵2010年与刀郎公司签约, 出了两张专辑, 正是如日中天, 刀郎公司正是收获期的时候, 云朵跑了。 才经过了短短四年, 还不如郭德纲说的三年学徒两年效力。

云朵,曹云金, 都是年少成名, 膨胀了, 飘了, 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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