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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3套人行横道监测设备

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国道G245线692KM+600M(金陶瓷业)人行横道;

2、省道S308线247KM+400M(卓尔阳光幼儿园)人行横道;

3、省道S429线111KM(罗目场镇)人行横道。

(二)启用3套闯红灯设备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佛光东路与城北路路口;

2、光辉路与景秀路路口;

3、符北路与符泉路路口。

(三)启用8套卡口抓拍设备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 国道G245线717KM+600M(高桥小学外);

2、国道G245线724KM+100M(农夫山泉厂区外);

3、国道G245线722KM(观音桥);

4、国道G245线738KM+200M(龙池交警中队外);

5、国道G245线744KM(大为);

6、国道G245线754KM+900M(射箭坪);

7、金佛街(高铁峨眉山站单行道);

8、佛缘路(高铁峨眉山站单行道)。

(四)启用18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龙池镇滨湖路(2套);

2、龙池镇中环路(3套);

3、龙池镇祠堂街(2套);

4、佛缘路(高铁峨眉山站1套);

5、金佛街(高铁峨眉山站1套);

6、瑜伽路(高铁峨眉山站3套);

7、秀湖大道(1套);

8、南陈街(高铁峨眉站5套)。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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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