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对崇义县区间测速
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有效遏制公路超速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此路段的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崇义县境内国道220线道路区间测速路段进行重新公示,公示如下:
一、测速设备安装地点及详细信息:
崇义县境内G220国道过埠变电站至鱼梁老炸药库路段(2075KM+100m)至(2082KM+650m),限速60公里/小时。
二、测速设备抓拍方式
测速系统实行区间测速抓拍方式,检测机动车通过两个测速点时的区间平均车速,公示路段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进行双向区间测速违法抓拍。
三、公示日期与启用
1、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8日。
2、公示完后立即启用并按规定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凡在上述路段有超速、不系安全带、驾车拨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崇义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崇义交警
版面编辑:陈晓红
责任编辑:杨晓斌
值班主任: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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