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反映,为了给工人发工资,在辽中区农商行营业部取款100万被拒绝,要求先取得反诈民警授权。辽中区农商行营业部人员表示,将由专人回复。(10月19日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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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派出所民警让老板证明这钱是合法途径得来的,要求老板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和打印银行流水。但男子认为,民警要调查他的银行流水,应该出具相应的文件,才可以获取一个正常公民的个人隐私。但民警并不同意出具相关手续,并以男子拒绝配合提供个人流水为由,拒绝男子在银行取走他的钱,导致工人的工资不能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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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自由,取款自愿,这是大家都熟知的原则。把钱存进银行,只是让银行帮忙代管,钱的所有权可没变,还是自己的。所以,储户理所当然想取钱的时候就能取,不该受到什么限制。可这位老板到银行取钱时,却被银行给拒绝了。为啥呢?原来是因为电信诈骗太猖獗,银行要求得有警方 “授权”,得开具同意取款的证明才行。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通信行业越来越发达,有那么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各种旗号,通过电话等手段实施诈骗,那可是相当嚣张。好多人,尤其是老年人,因为轻信了他们,结果上当受骗,辛辛苦苦积攒的血汗钱就这么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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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这么肆虐,可不只是让某些人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让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甚至还引发了一些家破人亡的悲剧,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宁与和谐。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机构确实应该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和警方配合,从资金源头筑牢防线,帮老百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防止电信诈骗那肯定是必须的,但最终目的还是要通过开展相关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认清那些 “骗子” 的鬼把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就算是警方,也没权力因为反诈就限制群众取款自由。

银行是为大家筹集经济发展资金、帮群众理财的服务机构。虽说有配合警方开展反诈工作的义务,但最多也就是停留在提醒、劝告的层面,不应该要求储户非得去警方开具证明。让储户取钱得获得 “反诈” 警察的同意,乍一看好像是对储户的资金安全负责,可仔细想想,这里面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这是给警方找麻烦,有甩锅的嫌疑。电信诈骗那手段极其狡猾,套路又深,还不断更新手法。就算反诈警察见多识广,未必能识破所有骗子的招数。这么做,一方面高估了警察识别电诈的能力,让警察为难,给他们增加额外工作,这不是甩锅是什么?这就好比是歪嘴和尚把经给念歪了。

其次,这是人为设置障碍,给取钱的群众添乱。在如今都提倡为基层、为群众减负的大环境下,这做法实在不应该。最后,这是损了 “群众” 还不利己,简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现在各地银行多着呢,这家银行这么一要求,可以转而存到其他银行,最终影响银行自身的持续发展。

银行配合警方开展 “反诈” 是好事,但做好事也不能任性胡来。这家银行的要求,既加重了取钱群众的负担,又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活与工作,明显把 “反诈” 的经念歪了。所以啊,希望这家银行能好好反思一下,及时纠正错误,叫停不合理要求,千万别让 “反诈” 工作失去了底线。(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