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更多看不见的地方,是否还存在利用警权勒索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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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警车、报警、抓警察,真不敢相信,如此荒诞的剧情竟然在现实中上演了。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3年5月下旬起,某地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
同年6月11日,两人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家中带走。在车辆行驶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后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
德清县警方接到报警后以招摇撞骗罪立案,结果一查傻眼了了:这俩人竟然是真警察,不是假冒的,招摇撞骗罪无法成立。于是检察院提前介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将线索报送湖州市检察院。事件最后,两名警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七个月。
正观视评:
索取财物不成,反遭牢狱之灾,真是咎由自取。身为公安干警,不想着为老百姓干实事,反而挖空心思,利用职权向他人索取财物,还把目标锁定为外省企业家,实施跨省犯罪,这是执法犯法、靠法吃法。
幸好,沈某没有想着“花钱消灾”,而是机智地跳车报警,这才没有让两人得逞,并让两人阴谋败露。也幸好,浙江司法机关足够负责任,没有因为沈某是江苏人,两名警员也是外省司法人员,就对这起案件不重视或畏首畏尾。而是把沈某当成“自己省”的企业家来保护,真正做到了“检察护企”。
然而幸运不是每次都有。在更多看不见的地方,是否还存在利用警权勒索犯罪现象?这类案件隐蔽性强、伤害面大,往往还存在跨省问题,想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并不容易。各地司法机关理应向浙江学习,敢于动真格,敢于硬碰硬,用实际行动维护企业家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王长善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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