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

这不是共享单车……

近日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新泾派出所

接到市民刘先生报案

其学生的自行车不见了

该车停于缤谷广场非机动车停车位处

车未上锁

待学生下课骑车回家时

发现自行车已不见

遂替学生来所报案

 嫌疑人:“这辆自行车,行!” 蜀黍:“确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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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这辆自行车,行!” 蜀黍:“确实‘刑’!”

民警立即调阅周边公共视频

发现一着浅色上衣和深色裤子的女子

在左顾右盼后骑走了自行车

民警循线追踪

成功锁定了盗车的刘某

在民警的努力下

很快在刘某住所将其抓获

当场查获了被盗自行车

经调查

刘某系缤谷广场员工

下班后欲骑电瓶车回家

不料发现电瓶车车胎没气

于是心生歹念

便将停于附近的

一辆未上锁自行车骑走

刘某骑回自己住所后

将自行车停放在家门口

直至民警到场将其抓获

目前

违法人员刘某

因盗窃的违法行为

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方提醒:

广大市民要加强防范意识,在公共场所停放私人车辆时,务必上锁,并尽量将车辆停于监控覆盖或有人员看管区域,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值班编辑:林家文、黄博涛

通讯员:吴菁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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