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一个女明星在湖北黄石市的刑场内被执行了死刑,她是建国以来第一个被处死的女明星。
这位被处死的女明星,曾经饰演过《刘三姐》,并因此火遍大江南北,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女明星后来竟然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枪毙前,这位女明星大喊不公平。
那么,这位女明星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又为什么在枪毙前大喊不公平呢?
一炮而红
这个被枪毙的女明星名叫程春莲,湖北黄石人,1955年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
那个时候,国家正处于建设阶段,群众的生活质量普遍不高,程春莲的家庭也是如此。
程春莲后来回忆说,小时候家里很穷,而她从小就想改变这样的生活。
虽然程春莲的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但是她的外形条件却很不错。
后来,程春莲被湖北黄石歌舞团相中,她就这样成了歌舞团的成员。
进入歌舞团之后,程春莲的生活条件改善了许多。
为了赚更多的钱,程春莲努力练习,歌舞技艺有了很大的进步。
在程春莲16岁的时候,《刘三姐》的剧组来到黄石歌舞挑选演员。
看到程春莲时,导演一下就相中了她出色的长相和优秀的歌舞技艺。
随后,年纪轻轻的程春莲就进入了当红歌剧《刘三姐》的剧组。
不仅如此,程春莲还得到了导演的重视,为了让程春莲一炮而红,导演花了很大的心思。
果如导演所料,程春莲主演的《刘三姐》播出后,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程春莲主演的《刘三姐》从来都是座无虚席,为了买到票,有人甚至出好几倍的价格。
经过几年的努力,程春莲完成了人生的逆袭,成为当时炙手可热的明星。
不过程春莲并不满足于现状,当时,即使是当红明星,收入也不是很高,仅仅维持生活而已。
对于程春莲来说,这远远达不到她对人生的期望,她的目标,是赚到花不完的钱。
因此,程春莲打算放弃现在的事业,然后去能够赚大钱的行业闯一闯。
1971年,程春莲离开了歌舞团,之后便去追逐梦想了。
弃艺从商
离开歌舞团后,程春莲凭借着身边的人脉,在美尔雅服饰工作找到了一份销售工作。
对于程春莲来说,这份工作是比较轻松的,以她的名气和外貌,销售业绩根本不用担心。
事实也是如此,在最初那段时间里,程春莲的业绩非常好,领导也很重视她。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程春莲的人气也慢慢下降了,她的业绩也随之下降。
因为业绩下降,程春莲和领导也发生了矛盾,工作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心高气傲的程春莲觉得与其如此,还不如换份工作。
在程春莲的运作下,她又在石油部门找到了一份工作,而这份工作,便是她违法犯罪的开端。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正处于极度缺乏石油资源的阶段,石油的情况是供不应求。
来到石油部门后,程春莲就动起了歪心思。
为了从中获利,程春莲和时任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的科长梁某打得火热。
一段时间之后,梁某便成了程春莲用来谋取钱财的工具。
梁某利用职权,不断虚报石油的需求量,然后将多出来的石油交给程春莲出售。
通过这种方式,程春莲一共获得了76.75万元的利润。
在那个年代,76万元算得上天文数字了,有了这笔钱,程春莲过得十分滋润。
不过,程春莲也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她一直很小心,尽量不张扬。
据统计,程春莲一共倒卖了近3000吨汽油和2500吨柴油,这个量在当年是非常大的。
此外,为了应付各种检查,程春莲还不惜出卖色相。
对于程春莲来说,为了赚钱,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也正是因此,程春莲倒卖石油的事情一直没有被发现。
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程春莲倒卖石油的量过大,终于还是暴露了。
就在程春莲拿着钱到处逍遥的时候,一封举报信送到了黄冈市浠水县。
而举报信的内容,正是程春莲串通梁某等人倒卖石油。
执迷不悟
举报信中的内容十分详细,包括虚报用量、倒卖石油、非法交易等过程。
收到举报信后,黄冈市政府迅速成立了专案组,随后展开了调查。
经过调查,专案组发现程春莲等人犯罪事实确凿无误,和举报信中的内容完全符合。
不久后,程春莲等人被依法逮捕,为了弄清楚具体的情况,专案组对该团伙进行了审问。
在审问过程中,专案组遇到了一个问题。
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程春莲并没有否认自己倒卖石油的行为。
但是她拒不承认自己从中获利70多万元,而是坚持认为自己只获利58万元。
无论专案组的人员怎样劝说,但是程春莲就是不肯改口,这让专案组的人员十分无奈。
根据当时的刑法规定,如果程春莲拒不配合,以她的情况,是可以处以死刑的。
为了让程春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负责审问的人员将这个情况讲了出来。
然而,程春莲还是不肯改口,依旧坚持获利58万。
此外,程春莲还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她认为自己不仅没有错,而且有功。
在她看来,她帮助了那些需要石油的人。
既然如此,审问人员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再说下去也是无用功。
经法院审理,以及在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的研究下,最终决定判处程春莲死刑。
1992年,程春莲被押解到湖北黄冈的刑场内,即将被处以死刑时,程春莲却大喊不公平。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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