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宁 马月华 廉征
“一觉醒来爷爷先用后付买了54样东西!”最近,很多消费者反映,网购时默认的付款方式莫名其妙变成了“先用后付”,不用输密码、刷指纹或刷脸确认就直接下单了。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来说,这样所谓的“0元购”太具迷惑性,让人一不小心就掉入了“糊涂账”的陷阱。
顾名思义,“先用后付”指的是先使用后付款,消费者可以先实际使用商品,再根据满意程度决定是否要付款真正买下。本来是为了简化流程,让消费者买得更轻松,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升商家的销售额。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电商平台却在此机制中植入诸多“套路”,“先用后付”静悄悄地成了默认选项,导致不少消费者收到货才知道自己买了东西,如果无意识购买又未能按期还款,还可能面临影响信用评级等问题。更令消费者气愤的是,“先用后付”能“丝滑”开通,却不能轻易关闭。这一系列操作,无疑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任何商家、任何平台,要想在市场中站稳、做好,诚实守信、尊重消费者权益是最基本的,耍小聪明或许能获得短期利益,但最终会把消费者越推越远。技术的进步是为了服务于人而不是控制人,不妨少些套路,多点真诚,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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