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打击“黑出租车”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净化市场运营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持续治理非法营运“黑出租车”,现就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打击“黑出租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出行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黑出租车”,其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二、严厉打击“黑出租车”律法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黑出租车”。按照相关要求,举报人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的人员给予100元/台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故意制造举报事项,不得诬告、陷害,否则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五、举报人不得通过危险方式收集或制造有关证据。举报人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有奖举报期限暂定三个月,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七、欢迎广大市民通过二维码或邮箱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tsczcts@163.com

咨询电话:0315-2201753(工作时间)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