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热爱,是你从身体到心灵不由自主地想去做,并且能够源源不断地从中获得快乐和满足。如果你热爱阅读,那么你一定有今天这篇文章里的感受。
与您分享李娟的这篇:阅读记。
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有一天捡到一张旧报纸。闲来无事,就把自己认得的字挨个念了出来,竟然发现它们的读音连缀出了一句自己能够明白的话语。大为震动。那种震动直到现在还能清晰记得。好像写出文字的那个人无限凑近我,只对我一个人耳语。这种交流是之前在家长老师及同学们那里从不曾体会过的。
那可能是我最初的第一场阅读,犹如开壳中小鸡琢开坚硬蛋壳的第一个小小孔隙。阅读令我打开了通向更大也更黑的世界的一扇门。
从此只要是印有汉字的东西我都饥渴阅读。最大的来源是捡垃圾的外婆拾回家的旧报纸。邻居家则是最渴望的去处,他家有一面书架,密密麻麻的书籍对我来说无异于阿里巴巴宝藏。可惜他家总是不被允许进入。每年新开学是最快乐的时候,往往不到两个星期就读完了整学期的内容。
小学三年级我转学到了新疆,和妈妈一起生活。
妈妈单身,正在考虑结婚。当时她有两个追求者,向我征求意见。我怂恿她选择其中一个,却没说出真实原因:那人家里也有一面摆满书的书架,令人神往。很快我如愿以偿,却害惨了我妈。那人嗜酒,往下有八年的时间我妈陷入了混乱的人生。而且后来我也发现那些书其实全是装饰品,没啥靠谱的内容。
小学四年级那年我妈开始做收购废纸的生意。怕淋雨,专门腾了一间房子堆积。所谓废纸大都是书籍和报纸。于是那个暑假我幸福惨了。天天从那间房子的窗户上爬进去(门锁着,我妈不让随便出入),躺在快要顶到天花板的书山书海上看书。那才是真正的书山书海啊!扒出一个舒适的书窝,蜷进去,左手取本书一翻,不行,右边一扔。再一本,还行,翻一翻,扔了。下一本,不错,甜甜看到天黑……只可惜,我妈的收购生意很快就倒闭了。
六年级回到四川,发现了全城最幸福的一处所在:公园里的租书摊。那可比买书划算多了!于是整个暑期里,每天跟上班一样风雨无阻地出现在那里。夏天结束时,摊位上差不多所有书都被我看完了。
上初中后,学校有小型的图书馆,能借阅到一些文学经典及报纸期刊。此外,帮同学做值日的话,也能借到他们的书看。全部是毫无选择的阅读,全然接受,鲸吞海纳,吃干抹净。然而渐渐的,阅读的海洋中渐渐浮起明月。
能记得的语句暗流涌动,认准一个方向推动小船,扯动风帆。而忘记的那些,则是大海本身,沉静地荡漾——同时也是世界本身。我想这世界其实从来不曾在意过谁的认可与理解吧。它只是存在着,撑开世界应有的范围。直到现在为止,我对阅读也并不挑剔。只要不特别枯燥都能看下去。而且在我如今的年龄上,阅读的意义已经不只是汲取养分增加知识领略愉悦……诸如此类了。
看到一本好书固然觉得幸运,遇到烂书也并不排斥。况且烂书带给人的思考空间同样巨大:何以烂?何以不能避免烂?都烂成这样了为什么还能令人接着往下看?……还有那些没啥天赋的作者们,他们的视野,他们的态度,他们的奢望,他们的努力……历历在目。看多了,也就渐渐熟悉了他,理解了他,并且原谅了他……阅读不但带来共鸣的乐趣,也带来沟通的乐趣。
对了,之前说的都是少年时期的阅读,那么后来呢?惭愧,后来几乎不怎么读书了。各种原因。直到这几年才开始重新大量地读。而且,对现在的我来说,“阅读”这件事已经渗透到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之中,成为日常习惯了。什么都是“读”,什么都是学习与获得。
世态百相,人间万状,阅读行为没法停止。我仍稳稳当当行进在当年的航道上,明月已经升至中天。当我再次拿起一本书的时候,总感觉一切仍然刚刚开始。当年的耳语者还不曾走开,只对我一个人透露唯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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