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和老人都是历史的见证。人能说话,以有声语言叙述历史;文物,包括文献资料,不能说话,却可以无声语言印证历史。 我们将两者紧密结合,加以缜密而科学的研究,就能使文物活起来,使两者“对话”。这种历史对话十分重要,它能比较准确地说明历史真相。 近年来,韶山革命纪念地对毛泽东家庭若干历史问题的解决,无不是这种“对话”的结果。 一、母亲名字 韶山毛泽东同志故居(原为旧居,1982 年改故居,简称故居)和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原为旧居陈列馆,简称纪念馆)对毛泽东母亲名字的说明,有几个转变。 1966 年以前,有关说明词写的都是“文氏”,1967 年以后,直到2013 年之前,我们写为“文七妹”。 为什么由文氏改为文七妹呢? 1966 年冬,红卫兵大串联,当时故居和陈列馆24 小时不关门,日夜接待。 一日,我在陈列馆“毛泽东同志青少年时代”展室,照例讲解说,在封建社会,毛泽东母亲和农村妇女一样,都没名字。“小将”们质问我:“毛泽东说了母亲有名字,你为何说没有?” 许多同学都拿出油印件,一位同学念道:“我父亲叫毛顺生,我母亲在娘家的名字叫‘文其美’。”并指责我:“你不按毛主席讲的宣传,就是反对毛主席……” 我连忙向大家鞠躬道歉,并向他们要了一份油印件,原来是斯诺《西行漫记》中一节——“一个共产党员的由来”的抄件。 当天,我带着该油印件向馆长马玉卿报告。第二天他去长沙,到省委宣传部请示汇报。 宣传部当即指示,以后不要再讲“毛泽东母亲没有名字”,但暂时也不讲“文其美”,应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当时我是陈列馆资料研究室主任,根据领导安排,我首先查核了毛、文两家族谱和有关碑文。 毛泽东父母墓碑刻的是“毛母文氏”,毛氏 1911年三修族谱、1941年四修族谱写的都是“文氏”;文氏族谱在“文芝仪”(毛泽东外祖父)名下记的是“长女适钟,次女适王,三女适毛”,这“三女”就是毛泽东母亲。 接着,我与两位同志到毛泽东外婆家,详细访问了毛泽东表兄文涧泉、表弟文东仙等人。 他们都说,毛泽东母亲在娘家时没有“文其美”这名字,不过她在堂姐妹中排行第七,人们都称她为“七妹”。 我们研究认为,“文其美”就是“文七妹”谐音所致。当年毛泽东与斯诺谈话,翻译黄华是河北人,南北口音难免有误。 省委宣传部也同意我们这种分析,决定我们今后在讲到毛泽东的母亲时,就称“文七妹”。 2007年,我看到了由毛泽东侄外孙(毛泽民的外孙)曹宏、曹耘山等著的《寻踪毛泽民》一书,书中影印了毛泽民代毛泽东填写的《履历表》,表中母亲名字写的是“文素勤”。 但翻阅全书,各处称母亲仍为“文七妹”。当时,我正在改写 1990年出版的《青年毛泽东》,想把原书中“文七妹”都改成“文素勤”。 为此,我特意走访了韶山几位老人。他们说,毛泽民只比毛泽东小3岁,但离开家的时间比毛泽东晚 10年,应该知道的家庭情况更多些。后经再三思考,我认为: 第一,从毛泽民代填《履历表》的历史背景看。 上世纪 30年代后期,在中国共产党内和中国革命过程中,毛泽东的地位和作用日趋显赫,作为一直关心支持中国革命的共产国际,迫切需要对他作详细了解。 1939年 6月,毛泽民到苏联莫斯科养病,他们认为这是好机会,因此让他填写自己的个人履历后,12月又要他代毛泽东填写《履历表》。 毛泽民应共产国际之要求,代毛泽东填这样的表格,责任重大。因此,他对表中的 31项内容,填得十分认真,态度极为严肃,父母的名字不应写错。 第二,从毛泽民填表的笔迹看。 从 2005年开始,曹耘山曾三次去俄罗斯档案馆,查阅、收集有关毛泽民的珍贵资料,其中就有不少毛泽民本人撰写的报告、汇报材料,以及个人简历。 将这些与《履历表》对照,其笔迹完全一致,可以断定,该表确为毛泽民所代填。 第三,从“文七妹”与“文素勤”两种提法的关系看。 前文已经说明,毛泽东对斯诺说的是“文七妹”,这与毛泽民代毛泽东所写的“文素勤”,并没有矛盾,而且填表是谈话的补充,二者相辅相成。 “七妹”是人们习惯称呼,“素勤”是正式名字。 基于以上三条理由,《青年毛泽东》一书首次公开使用“文素勤”这个名字。 2009年 5月,我将此情况向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党委书面报告,建议在对外宣传中,正式用“文素勤”这一名字。 后经同意,并获中央文献研究室和湖南省委宣传部的批准,列入纪念馆重建工程陈列内容方案。2013年 12月 26日,闭馆年余的纪念馆重新对外开放。 二、家庭财产 1921年春,毛泽东教育全家亲人干革命后,家里是否还有财产?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宣布没收毛泽东家产,其后果怎么样? 上世纪 30—40年代,毛泽东家庭经济和家人生活情况,究竟如何?长期以来,世人看法不一,韶山在宣传中,也一直存在不同声音。 2012年 12月下旬以来,我和几位同志,在韶山管理局和韶山市等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对毛泽东老家的经济历史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通过对 30余位韶山老人的访谈,并结合对毛泽东家庭账簿等历史文物、文献资料的研究,终于澄清了史实,破解了谜团。 毛泽东家庭账簿,解放初期从韶山党支部五位党员之一毛新梅儿子毛汉章家中收来,1968年开始定为“绝密”资料,长期被封存于纪念馆文物保管室。 它的封面长 27.5厘米,宽15.8厘米,写的正楷毛笔字,右书“义顺堂”(毛顺生生前堂名),中书“民国十三年吉立”,左书“清抵簿”;封面下共 76页152面,前 3面为 1924年上半年 28条开支账,第 5—23面是1927年9月至1935年3月的收支细目,第24—152面,零星地记了 21条,整本厚度 1.5厘米。 它虽然不完整,但很原始,弥足珍贵,对我们了解和研究毛泽东家庭经济历史,具有无可替代的佐证价值。 过去,有人说,1921年 2月,毛泽东动员毛泽民、王淑兰参加革命后,家庭的全部财产都分送给了贫苦农民;有人说,家里没有人了,家产就归毛氏祠堂公有;还有人说,被国民党没收,家产不复存在。 这些说法现在还不时听到,但均可由“收抵簿”加以否定。 1921年,毛泽民按毛泽东意见,对家庭财产的往来账,欠人家的一次性还清,欠自家的宣布废除,因他急于要去毛泽东当校长的湖南一师附小上班,来不及对不动产做处理,便将其交托给外婆家和毛震公祠代办。 后经舅父文正莹、表兄文涧泉、文运昌和房叔祖父毛简臣、房叔父毛贻全、房兄毛宇居等商定,田土房屋不予分出,由毛震公祠代管,祠堂公举一人具体掌管,建账设簿,轮流管理记账,交接时凭族众清账;由管账人选派佃户,主持房屋维修,收取佃户佃银和租谷,并负责毛泽东家庭的一切开支,督促佃户调节、安排家人住房。 因此,这账簿不仅能说明毛泽东家庭财产既没有被分掉,也没归祠堂所有。 即使湖南省政府 1929年1月颁布“训令”,“没收充公”(湖南省政府主席鲁涤平、省民政厅长鲁维吾颁发总字第 333号《省政府训令》,1929年 1月 30日,复印件,存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家产依然存在,其所有权和管理方式,都毫无改变。 这是因为当时省府的“训令”,交湘潭、韶山地方政府落实,而毛氏族人在地方势力和影响较大,经内外配合,巧妙周旋,没有实施,账簿在 1929年前后对管账人和佃户的记载无异,即可证实。 在我们历次调查研究中,尤其是在 2013年的访谈中,老人们都说,毛泽东家庭在 1900年以前很贫苦,1901年到 1920年间逐渐富裕,1921年以后,又日趋贫穷。“毛泽东家财产,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就这个问题,深入地请教了各位老人。 老人们一致回答,毛泽东家里虽然有 20亩水田(原有 22亩,后因自家建房和邻居种菜占去 2亩),13间半瓦屋和少量柴山菜土,但是家庭“收入少,开支大;收入有限,开支无限,因此欠账越来越多,家人生活也就越来越苦”。 从账簿所记内容,也可看出这种迹象。 那个年代,革命者没有工薪,不仅自己生活费靠家里供给,而且革命经费也要家里支援,毛泽东及其亲人更是典型。 毛泽东家庭的唯一收入是佃户佃金和租谷,而开支则有多项,如向政府交粮纳税,对社会公团、公益事业交费、资助,接待来客和人情来往,支援革命和家人生活费用等等。 在这些开支中,有两项特别引人注目。 一是,政府盘剥严重。国民党政府1929年宣布对毛泽东家产的“没收令”,但因未能实施,故地方政府和官员以此为由,每年要收取不少“好处费”,省和县也经常派人来“检查”,毛泽东家除负担接待费外,还要通过地方官员付予“草鞋钱”。省、县、区、乡四级政府,玩弄自欺欺人把戏,层层行贿受贿。 二是,用于革命方面的数目惊人。账簿1924年上半年对毛泽东创办的“文化书社”“织布厂”(党的地下机关)的支付,即有两笔,共 538块银元。 1927年 9月到 1935年 3月的记载中,也有不少关于支援毛泽民、王淑兰、毛泽覃及其继配周文楠、毛泽建等革命的费用。 毛泽东三兄弟从未分家,毛泽覃的儿子毛楚雄,从 1927年出生到1945年,一直由毛泽覃的岳母周陈轩抚养,据 1927—1935年的账簿记录,仅支付周陈轩、周文楠的费用,谷米除外,即有 26笔之多,计大洋435元。 虽然毛泽东家人大多数出去革命,但故居家人居住基本未断。 1923年,王淑兰从长沙回到韶山,后来参加农运,1929年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同狱难友相继遇难,她先后收养了毛华初等 3个烈士后代,由家中抚养。 1937年冬,周陈轩带周文楠、继子周自娱、外孙毛楚雄回韶生活,给继子治病,办理丧事,花钱不少。 周文楠 1940年去延安,毛楚雄 1945年参加八路军,经费自理。开支不断增加,管账人深感无奈,只好向人借贷和向佃户增收佃金。 从账簿来看,毛泽东家有 4家佃户,其中主要佃户既种田又住屋(包括柴山菜土),按例要交付佃金(押金)。增收的佃金与租谷成反比,增收越多,等于欠账越多,佃户可抵交租谷,因此可收的租谷就越少。 收租越来越少,可欠账越来越多,据账簿记载:1935年前后,除“亏洋”98元外,另欠毛月迪“佃银伍佰贰拾两”,按老人们回忆的当时当地白银与银元的比价,百两银子折大洋 130元折算,计大洋676元。 又据张庆云(张文峰之子,1941年—1950年张文峰曾是毛泽东家的佃户)回忆:他家“开始交佃银 600两,后来逐渐增加到 1300两”,计大洋 1690元。 还据 1973年春,为期半个月、38位老人参加的韶山老人座谈会的一致回忆,毛泽东家到解放前夕除欠佃金外,还“欠一千七八百两银子”,按 1750两算,计大洋2275元。 仅上述 4笔数相加,即达 4739元,与 1935年前后的 774元相比,增加 6倍多。按当时地价每亩 169元(含山土屋宇)计算,就是把毛泽东家产全部卖掉,也只有 3380元,尚差 1359元。 这就不难理解,周陈轩为什么在韶山生活不下去,1950年 4月她向周文楠写信诉苦,周文楠又向毛泽东写信,并将信转去,毛泽东复信周文楠,同意她带周陈轩去哈尔滨。 三、岸青回乡 毛岸青首次回乡的时间,韶山也一直没有弄清。 韶山市 1990年《韶山志》没有记载,2010年《韶山市志》记为“1951年冬”,湖南省韶山管理局 2003年《情系韶山》,写的是“1962年 2月”。 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别,关键在于谁都没找到实据。 2013年,我们在调查研究活动中,走访了许多有关老人的家属,从韶山乡原政协主席毛大年家里,找到两张 1950年毛岸青回韶山路过长沙时,与舅父母合影和与房弟毛远翔(毛大年父亲)合影,毛远翔当时在照片背面写着“1950年”。 我们请老人们回忆毛岸青回韶的具体时间。毛远照说:“记得是1950年冬,快过年了,毛岸青回的那天还下雨,牵的是匹棕色马。 他由毛远翔(当时是湖南省交际处干部)陪着回来。” 毛泽洲说:“1950年冬的一天,天气很冷,韶山土地改革运动接近尾声,我在现在的毛泽东广场那地方,偶然遇上了毛岸青和毛远翔,岸青穿着军棉大衣,头戴军棉帽,我印象很深刻。” 他还说,“这照片摄于长沙室内,故既没穿大衣,也没戴军帽”。我们预感这照片可能与韶山土改密切相关。 在采访中,我们还了解到,毛耀辉与韶山乡土改工作队队长张孝尧关系极好,亲如兄弟。 毛耀辉,1927年 4月生,家住韶山乡韶源村上坪组,离毛泽东家约 4华里。1949年 3月入党,是韶山冲唯一健在的地下党员,离休老干部,身体、记忆力都很好。 张孝尧,1949年春南下,山西太原人,被分配到湘潭县黄龙区,任区委组织部长兼机关党支部书记,与毛耀辉同支部,开始建立友谊,帮毛耀辉解决了爱人工作等问题。 1949年冬,张孝尧被派到韶山蹲点。1950年夏,湘潭县划分为 13个农村区,同年冬,土改运动展开,张孝尧是湘潭县第三区副书记兼韶山乡土改工作队队长,毛耀辉是第四区棋梅乡土改工作队副队长,虽然没在一起工作,但经常在一起开会,两人无话不谈。 为了揭开照片的真相,我们采取个别走访和老人座谈会相结合,请老人们看照片,回忆毛岸青回韶时的活动。 在会上,毛耀辉看到照片,情绪十分激动,他说: “真没想到 60余年后的今天,我还能看到岸青当年的照片,它把我带回到当年。1950年土改后期,韶山乡党支部书记毛仁秋向主席写信,主席就派他回来传达口信。他离韶第二天,区里召开土改工作队队长会议,张孝尧一见我就说,‘岸青回来了’,还传达了主席三条指示:‘一、家人不参与分田,家产由政府处理;二、家庭阶级成分,实事求是,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三、人民政府执法不徇私情,按政策办事,人民会拥护政府’。岸青还叮嘱,‘我传给你们,你们不要扩大传达的范围’。他说话时的声音和神态,我终生都不会忘记。” 老人们听了毛耀辉的回忆感慨万分,都说“这三条才像毛主席的”,“符合实际,合乎情理”,“一些影视片和《韶山导游》等许多书籍,宣传毛主席讲了‘我家是富农’,1950年回了信并作了三条指示,说‘划为富农’,于是‘就划定了富农’等等,这都违背历史事实,应予彻底纠正”。 2013年 10月,我看到了毛泽东内表侄(杨开慧的表侄)向端四著《从板仓到砖屋》一书,书中写到,1949年冬,毛泽东与内表弟向三立交谈,当毛泽东谈到父亲晚年“应该是个富农”时,向插话,那是 30年前的事,明年土改“总不能划富农吧”。 毛泽东说,那也“实事求是,按政策办事,该划什么成分就划什么成分”。 由此可见,毛耀辉回忆的那三条,与毛泽东说的“实事求是”“按政策办事”一脉相传。 韶山人民和土改工作队,做到了实事求是,按照毛泽东家产“名存实亡”“欠债累累”“资不抵债”的实况,自然不会也没有给他的家庭划定任何有产阶级成分,毛泽东家庭是个典型的革命家庭。 (文章来源:《党的文献》2015年第5期,作者高菊村系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原副局长、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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