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2024〕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核(西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中核(西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中核日喀则萨迦300兆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核(西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