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2024〕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湖北皓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皓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广发新能源襄阳市双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华楼寺风电场)2024年全站定检预试作业时,安全设备的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湖北皓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湖北皓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海峰,成立于2019年,湖北皓华智慧能源成员,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