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倪弋)早在2023年01月18日,人民日报就最高法要求对年底不立案“零容忍”进行了全国披露和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坚决巩固整治年底不立案成果,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最高法要求,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对年底不立案“零容忍”。明确地方法院“一把手”为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全国法院“不立案”日督办、周通报机制,对发现的压案不立、抬高门槛、超期审核等问题进行专项通报、“点名”批评、督促严查严改。发挥最高法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一网统管”作用,将全国法院月底、季度末、年底“不立案”情况纳入一站式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做到智能化预警、常态化监督、全覆盖管理。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增加调解不成自动转立案功能,对诉前调解期限届满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自动转入立案系统,由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依托信息化手段有效解决“久调不立”问题。畅通全国四级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实现“有投诉、必回复”。

案例分析:

汕头市公民彭湃东(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妙观藏佛具店),从事沉香制品及相关工艺品、古茶收藏经营,将价值数亿元的沉香工艺品、收藏品和摆件,寄放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翠湾社区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B座一层103店铺的深圳市葫芦船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用于展示和销售。2024年9月14日22时30分钟,该公司聘请的安保人员发现店铺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将店内物品搬入一辆厢式卡车准备离开,随即将车辆拦下,并报警。装有被盗物品的车辆留置在文化创意园北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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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通过物业监控确认是姚夏彬、公司聘用司机姚勇兴等人于2024年9月14日19点50分将店面东门强行撬锁,进入店内后拔掉内部监控,将店内本人用于展示寄售的工艺品和藏品悉数装入三辆厢式卡车,其中两辆装满物品的车辆分别于2024年9月14日21点04分左右、21点52分左右驶离,第三辆在22点12分左右准备驶离时,被保安拦停并报警。但福田区公安局沙头派出所将人带到派出所,未做笔录和处理即将嫌疑人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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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葫芦船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将从物业管理处调取的监控视频及有关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提交沙头派出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回被盗财物。但沙头派出所只是给了一份报警受理回执,但拒收报案材料,拒绝立案查处。经与沙头派出所多次沟通,至今沙头派出所只是告知,他们知道当天盗走财物的是谁,也知道财物在谁手上,但拒绝告知本人或深圳市葫芦船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盗窃人的任何信息和被盗财物的去向。

其本人被迫向深圳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沙头派出所隐瞒事实真相,向上级部门谎称是深圳市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因此拒不给与刑事立案。但时至今日,沙头派出所仍然以民事纠纷为由拒不立案查处,也不告知盗取财物的人员具体身份信息,被盗财物位于何处,被谁保管和控制,明显是故意包庇和袒护犯罪嫌疑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要求沙头派出所履行职责,查处罪犯,追回被盗财物,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以上我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责编:尹深、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