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高检网11月22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吉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吉平,1955年生,辽宁大连人,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经济师。他于1983年至1994年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1994年3月起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1999年至2003年任国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2003年至2007年任国开行四川省分行行长,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国开行副行长。担任国开行副行长期间,李吉平还兼任过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副会长、执行副会长等职务。
退休8年后,今年3月,李吉平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1日通报,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记者注意到,李吉平曾经的领导、同事已有多人被查。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国开行原副行长周清玉、王用生均已落马。李吉平与胡怀邦曾是上下级关系,与周清玉、王用生曾共事数年。胡怀邦任国开行董事长时,李吉平任国开行副行长,周清玉任国开行纪委书记,王用生任国开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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