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浓厚“文明交通·携手共创”的宣传氛围,在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启预热“122”宣传模式。

期间,民警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快递仓配中心、广场、家庭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零距离唠嗑,讲解行人在道路上要靠右行走,过马路要注意观察周边车辆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快速通过,提示群众道路交通相对复杂、交叉路口多、道路狭窄,驾车时要注意观察,做到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并结合傍晚及夜间道路照明条件差的情况,倡导行人在行走散步时,要随身携带手电筒或带有反光标识物品,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牢固树立“被看见·才安全”的交通理念,引导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与此同时,大队还开展“亮屏行动”,充分依托出租车、公交车等LED电子显示屏,楼宇屏等同步投放122主题Logo海报、播放交通安全常识,多方位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让文明交通主题随处可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守护群众平安出行。(张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