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正在申报中,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担保费补贴额最高30万元。

温馨提示:网络申报受理将于11月22日18时停止受理,建议企业至少提前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申报材料,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本文整理了申报指南的重点内容摘要,供相关申报单位参考。

资助的领域

小型微型企业为获得银行贷款,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且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项目。

资助的项目类别

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

资助的费用范围

与同笔银行贷款相对应实际发生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

资助项目数量、方式及标准

1.资助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2.资助的方式及标准

事后资助。

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综合年度预算规模确定资助计划。对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所获得的单笔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单笔在500万-1000万元(含)区间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对于担保费率低的贷款,适当加大补贴力度,每年每家企业担保费补贴额最高30万元。

项目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内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2.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无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重复申报项目。

3.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申报单位符合国家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分。

5.申报单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单笔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银行贷款,且实际发生该笔银行贷款的担保费用。

项目申请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

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带水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1715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