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网络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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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和刘某因为骑行认识,但其实并不熟悉。刘某删了她好友后,曾某某说是出于调侃心理,才发布了刘某摔车的视频。然而,事态后来因刘某的举报而升级,冲突不断加剧最终导致刘某自杀

按理说,一般人被他人删个微信好友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后接触少一点便是。但曾某某却因自己的自尊心受损,把社交账号的昵称改成了刘某的名字昵称,并一而再再而三发对方出丑视频羞辱对方,明显是想以此方式报复。这个做法已经超出了调侃的范畴,是在网络上霸凌他人

网络霸凌的本质,恰恰就是这些人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有资格嘲笑、伤害那些他们认为处于“低层”的人。对于刘某的举报,曾某某并不反思自己的错误,而是把对方的正当维权视为“恶意举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是因为自己并不知道对方有精神疾病才会进行“调侃”,完全没有任何悔意,反而将矛盾升级归咎于对方。

按曾某某的逻辑,难道没有精神疾病的人就是可以被随便嘲笑、侮辱?其实她这种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心态,如果知道对方有心理问题,我觉得她反而会更加肆无忌惮地去踩踏对方。

霸凌的人,往往以自己的强势来掩盖内心的虚弱,他们习惯依附权力和强势群体,渴望获得外界的认同。成年的霸凌者,很多时候会成为那些在社会中依附于强权的类型,无论是上级领导、还是某种权威,他们都会极力迎合这些强者,一旦自己站稳脚跟,就会毫不犹豫地去践踏更弱势的人。

施暴者曾某某还是一名在试用期的公务员,难以想象,如果她以后升职,拥有更多权力,会如何利用职权打压他人,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曾某某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后就别想考公务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