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1月22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两则最新行政处罚显示,安徽同泰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津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不合格药品被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同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胶囊(批号220604)不合格项目【检查】水分。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召回灵芝胶囊1896盒;没收违法所得19532.8元;罚款17万元。
安徽省津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则因生产的白鲜皮(批号:Q2402D2901)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被安徽省药监局没收召回的白鲜皮83.1kg;没收违法所得2704.00元;罚款11万元。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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