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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某小学校长在家长会上的一番言论引发争议,她说,“孩子如果出现问题,家长不要报警,不要去教育局举报”“如果你真的想把这件事整到无法解决的地步,那就让上级去解决,你就不要再来找我了”。

孩子在学校碰到各种问题或突发状况,比如同学之间因为小矛盾相互推搡,同学们课间追逐或嬉闹中不小心受了皮外伤,部分老师的言论过于严厉了一些,高年级同学或许会因为各种原因发生打架、斗殴导致受伤等,如实说,上述情况在所难免。面对这种情况,家长应做出何种选择?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少家长会竭力维护自己孩子的利益,得知孩子在学校里与其他同学发生一点点小摩擦,受一点点皮外伤,就条件反射性地袒护孩子,过度保护孩子,把学校置于对立面,动辄向教育部门投诉乃至报警。而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通常遵照“只要家长投诉,那就是学校的责任”的逻辑,直接问责学校,压力最终都给到校方及老师。

这种管理制度环境下的结果必然是,学校和老师为了自保,只能让学生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以至于,对于不少小学的全新认知,我们习以为常的事实是:孩子们课间不能去操场玩耍,课间不能在走廊嬉闹,课间不能去一楼小天井奔跑,课间不能在教室里追逐,严禁携带任何零食进学校,等等。作为家长,我们都觉得学校的规定太死了,太严了,严重限制了孩子们的自由休憩权与玩娱权,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你们不是动辄报警吗?动辄向教育局举报吗?好吧,我就严格秉持“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思维,学校为了不出事,有关领导为了不被上级主管部门问责或处分,只得将学生圈养起来,这是校方相对保险的现实选择。

正是基于上述逻辑,该校长才说出了“不要报警、不要去教育局举报”的话,于其而言当然是肺腑之言,虽然明显夹杂着情绪激动的成分,尤其那句“你就不要再来找我了”,明显是气话。

此举的结果之一是孩子们“吃亏”,课间不能真正兑现,休息时间没办法高质量地休息。部分家长动辄投诉的行为,让人不敢苟同。试问,哪个孩子一生中不经历磕磕碰碰呢?爱玩,相互打闹与嬉戏,不是孩子们的天性吗?打闹与嬉戏过程中偶尔受伤,不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过分与不明事理地“护犊子”,实则是人为地延迟孩子社会化过程,让孩子愈加巨婴化。

但“不要报警,不要举报”的言论依然有点极端,虽然学校是小学,但不能完全排除在一些孩子尤其高年级的孩子身上发生偷盗、欺骗、欺凌、非礼、斗殴、群殴等恶性事件。这种情况下,单凭学校的处理恐怕是不够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求助、向教育局汇报有关情况是必要的。

校长的言论的确过激了一点,但我们宁愿相信其真实用心是善良与友好的,不能因其性格耿直爽快,说话直截了当,就贸然给她扣上“甩锅”的帽子。有些问题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单纯,学校有学校的难处,作为家长,需要换位思考。更重要的是,家校共同体的基本理念应该落到实处,家长与校方要有基本的相互信任,对于大多数问题尤其小问题,家长们完全可以通过家委会,或直接与校领导、有关老师、涉事同学及家长进行沟通与协商,而不是动辄上纲上线,后者通常不仅不会加速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增加问题解决的程序,加大问题解决的难度。 □ 姚华松 张立胜